大安镇冬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和镇党委、镇政府部署要求,着力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确保今冬明春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镇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2023年3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冬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现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上级党委、政府要求,牢牢把握“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指导原则,紧紧围绕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深刻吸取河南安阳“11·21”特别重大火灾和新疆乌鲁木齐“11·24”、长春“7·24”“9·28”重大火灾等典型事故教训,坚持举一反三,预防为主,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全力防范化解疫情反弹、市场波动、灾害多发、事故易发等叠加风险,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盯紧看牢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场所部位,对责任再压实、问题再排查、隐患再整治,有效解决责任落实不到位、防范措施不到位、隐患整治不到位、监管执法不到位等问题,坚持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提能力、保安全,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亡人事故,确保今冬明春特别是“两节”、“两会”等重要时段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精准实施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组织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厂房全面从严从紧开展检查治理,严查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厂房、违规电气焊作业、违规改变厂房内部使用性质等行为;严查未按要求设置消防设施、安全疏散条件不足等风险隐患;严查厂房分割租赁不具备安全条件、企业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员工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对同一建筑内容纳30人以上,从事服装和农产品、食品、畜牧业加工、家具木材加工、物流仓储、医药企业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经营储存场所、员工集体宿舍等,要逐家企业、逐栋厂房建立台账,采取标本兼治措施,坚决整治重大火灾风险隐患。对检查发现的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厂房,要逐栋挂牌督办,明确整治意见,降低风险,消除隐患。对违规电气焊作业,既要依法处罚违规操作人员,也要依法处罚用工企业、施工单位,并采取信用监管“黑名单”、取消相关资质资格等手段,坚决实施严格治理。要针对冬季火灾特点,精准研判本地区、本行业重大火灾风险,深入开展消防重点领域整治攻坚,持续推进高层建筑、商业综合体、石化企业、仓储物流、冰雪旅游等高风险场所综合治理,深入整治消防车通道被私家车停放占用、电动自行车违规入楼充电等隐患,特别是对实行封控管理的居民小区,必须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确保救护车、消防车等能够及时进入。要切实抓好经营性自建房、群租房、小店铺、小场所、“三合一”等低设防场所安全防范工作,重点整治防火分隔不到位、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违规动火作业、封堵安全通道、消防设施缺损无水等突出隐患。集中整治餐饮、住宿、医疗、养老等场所外窗安装防盗网、铁栅栏和广告牌匾等影响疏散逃生的问题,商业综合体、宾馆饭店、“密室逃脱”等人员密集场所、定点救治医院等涉疫场所和居民小区、学校消防疏散通道被堵塞占用、安全出口被封堵锁闭等违法行为。发动基层网格力量教育、组织群众开展“三清三关”(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人关闭电源、火源、气源),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责任单位:各村(社区),派出所、镇消安委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二)精准实施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冬季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两客一危一货一校一面”以及涉疫车辆等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危险品运输车辆“带病运行”、公交车和客运车等车辆驾驶员安全教育不力,农村车辆无牌无证、违法载人、人货混拉、超员超载以及“黑客车”“黑校车”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临水临崖、长大桥隧、连续长陡坡、团雾多发等重点路段标志标线不齐以及减速设施、警示桩、交通信号灯设施不全等隐患;严格整治高速公路、国省干道、高架桥等城市重点路段防滑、防冻、清冰除雪等物资装备准备不足,应急措施不力等问题。(责任单位:各村(社区)、交通、农业、畜牧、卫健、派出所等部门分工负责)
(三)精准实施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深入推进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重点治理餐饮经营场所、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隐患。重点整治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燃气具不合格,燃气企业未进行入户检查、违规充装和使用“黑气瓶”等行为;集中整治餐馆、住宿、学校、医院、养老院等餐饮场所燃气灶具、管线、减压阀存在隐患,燃气报警装置以次充好、胡乱安装等问题;严厉整治燃气管线周边违法违规施工、野蛮施工,燃气事故应急处置不力等问题。(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建、食安站、教育、卫健、民政等部门分工负责)
(四)精准实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地下矿山未建立健全机械通风系统,生产期间主扇不连续正常运转,通风构筑物损坏不及时修复问题;地下矿山消防设备设施未配备齐全、排水系统、供水施救系统无法正常运行,遇有冒顶征兆不组织撤人,电力设备老化、不按规程接地,未实施“双回路”或者“双电源”供电等违法违规作业行为;地下矿山采掘工作面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安全设备设施未定期检修无法保证正常运转、高风险作业监护不到位、一线岗位工人违章作业等行为;集中整治尾矿库未经审批擅自加高扩容、不经安全论证私自改变筑坝方式以及冬季放矿管理不规范等行为;严厉打击无证开采、针对外包工程包而不管、以包代管、未批先建、以建代采,发包、承包单位工程技术、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不按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应急、自然资源等部门分工负责)
(五)精准实施危化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违法生产、储存、经营等行为;严肃整治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重点部位不按照要求设置有毒可燃等气体报警装置、不严格落实现场作业监护制度、违规动火、进入受限空间冒险检维修作业等行为。(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应急、企业办、食安站、派出所等部门分工负责)
(六)精准实施商贸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加大排查摸底力度,建立商贸仓储、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台帐。重点整治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责任制文件和操作规程与实际不符、安全培训走过场、风险辨识不精准、隐患排查不彻底、隐患整改资金投入不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与演练不符合企业实际风险因素等问题。个体工商户要结合实际开展经营场所的风险辨识,明确现场处置方案,并组织人员进行培训和演练。(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建、食安站、派出所等部门分工负责)
(七)精准实施冰雪旅游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冰雪旅游景区等旅游节庆活动的安全管控力度,严格人员流量控制,遇有大雨、暴雪、冰冻等极端天气,坚决封闭和停止运营存在重大风险的旅游区域和游乐项目,确保冬季节旅游安全;集中整治滑雪场非法运行,雪道缓冲区设置不合理、场内安全网强度不符合规范等隐患;严格整治景区栈道、公园等冰面危险地段警戒防护措施不到位等问题。(责任单位:各村(社区)、文化站、食安站、水利站、镇建、气象站等部门分工负责)
(八)精准实施冶金等重点工业企业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巩固工贸“百日清零”行动成果,消除钢铁、粉尘涉爆行业领域问题隐患。重点整治贯彻落实“钢8条”“粉6条”要求不力,硬性标准落实不到位的问题;集中整治预防泄漏、中毒、窒息、爆炸等制度执行不到位,维修作业安全确认、交底、监护不到位等问题;严格整治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不落实、违规作业、冒险作业、盲目施救等问题。(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应急、企业办、农业、畜牧、林业等部门分工负责)
(九)精准实施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等行为;集中整治零售店(点)违反“五严禁”要求,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行为。(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应急、派出所、镇建等部门分工负责)
(十)精准实施醇基燃料、轻质白油等油类燃料专项整治。重点整治非法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醇基燃料等行为;集中整治轻质白油、生物质油、植物油、高能聚合油等油类燃料经营企业超许可范围经营、燃料流向混乱、油品成分不明等问题;严格整治餐饮场所违规储存油类燃料、违规使用未检测合格的油类燃料、油气混用等隐患。(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食安站、镇建等部门分工负责)
(十一)精准实施焊接与切割作业专项整治。重点整治焊接与切割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假证上岗、违规作业、冒险作业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矿山、危化品、市政工程、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动火作业审批制度不落实、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现场无人监护、违规交叉作业,以及有毒容器未清洗、有限空间有毒气体未检测、可燃物质未清除等违规作业、冒险作业行为。全链条强化电气焊作业安全监管,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源头管控,探索对电气焊设备进行溯源管理,要对培训、考核、发证等环节严格把关,加大专项执法检查力度,对无证操作、违规作业的人员和相关企业,依法加大处罚力度。(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此外,其它有关部门也要结合本领域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行动。
三、时间步骤
从即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共分三个阶段。
部署启动阶段(即日起至2022年12月16日)。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整治重点、整改时限,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迅速动员部署,将工作部署层层落实到各类企业,发动全镇上下全面推进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12月17日至2023年3月15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自查自纠,认真整改问题隐患,并逐项造册、登记、建档,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上报整治落实情况。各村(社区)、有关部门要对整治行动的组织、部署和实施情况开展督导检查;镇直有关部门要派出检查组,对行业领域整治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高危行业领域企业要做到全覆盖。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专家指导服务、通报曝光等手段,着重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单位、场所和不放心的薄弱地区、部位进行督察检查。镇安委会专项督导组将适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
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3月31日)。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复查验收组,对整治期间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复查验收,对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大排查大整治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全面总结上报大排查大整治情况。镇安委会办梳理、总结大排查大整治总体情况上报镇党委、镇政府。推动建立强化安全监管、深化安全整治、推进安全发展的长效机制,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四、工作机制
(一)落实会商研判机制。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精准查找风险隐患和工作薄弱环节。要带着问题搞调研,通过“解剖麻雀”,一条条地梳理问题、一项项地研究对策,以小见大、以点带面,精准滴灌,拿出切实管用的硬办法,提出具体可行的防范应对措施。
(二)落实调度报送机制。各村(社区)、各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结合疫情防控要求采取“线上+线下”双线监管模式,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岗位检查调度频次。2023年3月23日前,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将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工作总结上报镇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李刚,电话:3855288,电子邮箱:dazjsb@163.com。
(三)落实隐患核查机制。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针对上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并进行实地核查,推动企业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整治主体责任。
(四)落实联合执法机制。各有关部门主动协调其他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密切配合、统一协调、相互协作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检查,集中整治突出违法行为。
(五)落实严惩重罚机制。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通过警示提醒、督导约谈、通报问责、严惩重罚等方式,将大排查大整治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村(社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冬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力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转型的实际行动。要坚决克服麻痹、松懈心理和厌战情绪。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村(社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紧盯住难点问题和关键症结,拿出实招、硬招,要把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责任落实到位,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三)严格监管执法。各村(社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加大春节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对较大和典型生产安全事故,将实行提级调查,对事故多发地区进行约谈通报。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台、网络等主流媒体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和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和常识,提高社会各界安全意识,积极发挥广大职工群众监督作用,鼓励广大群众进行举报。要加大对排查整治中发现反面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强化警示教育,形成舆论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