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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5210135856931/2023-00678
分      类: 通知公告 ;  通知
发文机关: 通化县东来乡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年03月10日
标      题: 关于制定森林火险预警响应预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通东政发〔2023〕29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3月10日
索 引 号: 112205210135856931/2023-00678 分  类: 通知公告 ; 通知
发文机关: 通化县东来乡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年03月10日
标  题: 关于制定森林火险预警响应预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通东政发〔2023〕29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3月10日

关于制定森林火险预警响应预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乡直各站所及在东来乡从事非农林的单位个人:

现将《东来乡森林火险预警响应预案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东来乡森林火险预警实施细则

2.东来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及职能部门、单位及基层组织森林火险预警响应预案表

3.东来乡专(兼)职森林防火工作人员森林火险预警响应预案表

4.东来乡扑火队伍森林火险预警响应预案表

 

通化县东来乡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0日

 

附件1

东来乡森林火险预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建立健全森林火险预警响应运行机制,提高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准备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根据《吉林省森林火险预警响应状态规定》和《通化县森林火险预警响应状态规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森林火险预警实施细则。

第二条? 森林火险预警与响应工作要遵循科学应对、因险施策、分级响应、分岗落实、明确标准的原则。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乡范围内的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准备工作的管理、监督。各村及东来乡从事非农林生产活动的单位、个人要严格执行《东来乡森林火险预警实施细则》中的各项制度,严格依据森林火险状态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第二章? 森林火险等级和预警分类

第四条? 森林火险是森林可燃物受天气条件、地形条件、植被条件、火源条件影响而发生火灾的危险程度指标。森林火险等级是将森林火险按森林可燃物的易燃程度和蔓延程度进行等级划分,表示森林火灾发生危险程度的等级,通常分为一至五级,其危险程度逐级升高。

第五条? 森林火险预警信号是依据森林火险等级及未来发展趋势所发布的预警等级,共划分为四个等级,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其中,橙色、红色为森林高火险预警信号。

第六条? 森林火险预警信号的标志以森林防火标志为主体,以蓝、黄、橙、红四种颜色和相应文字标注组成。

第三章? 森林火险预警制作和发布

第七条? 森林防火期,森林火险预警信号由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省、县发布的森林火险预警信号,结合本乡森林火险情况,与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将利用电话、短信等形式发至乡森防指各领导,及各村委会,同时,各村委会要利用各种有效形式通知到在你村从事非农林生产活动的单位、个人按火险等级做好防火工作。

第八条? 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将接到火险预警信号应当立即以短信、电话等方式报告乡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通知所有村委会主要负责人和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林区周边公路沿线应当以指示牌、悬挂彩旗、横幅等多种方式发布森林火险预警信号。

第九条 ?在每年清明节、五一节、国庆节、农历十月初一等重要时段,达不到黄色预警按照黄色预警,达到黄色预警按照高一等级火险预警。

第四章 ?森林火险预警响应状态执行标准

第十条? 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发出森林火险蓝色、黄色、橙色、红色预警信号时,各村委会或森林、林木、林地经营者及东来乡从事非农林生产活动的单位、个人应当立即启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预警响应,并落实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五章? 森林火险预警响应要求

? 第十一条? 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或各村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及在东来乡从事非农林生产活动的单位、个人,在接到森林火险预警信号后,要积极响应,各司其职,主动了解掌握高火险地区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并立即报告乡森防指值班领导。

第十二条 ?森林火险预警信号发布后,乡级响应落实情况要报告县森林防火办公室,各村响应落实情况要报告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值班领导。

第十三条 ?加强森林火险预警响应的监督管理,对落实预警响应工作好的单位及时通报表扬,对未按规定落实的,由乡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查找原因,限期整改。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各村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乡直各站所及在东来乡从事非农林的单位个人按照本实施细则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全面认真贯彻落实森林火险预警响应工作实施细则。

第十五条 ?本预案由东来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预案自2023年3月10日起施行。

 

 

2             东来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职能部门、单位及基层组织森林火险预警响应预案表

森林火险描述

响应状态规定

乡森林防火指挥部

乡防火办

乡政府和林业

工作站

村社及群防群护组织

本行政区内有1个以上单位具有二级森林火险:森林可燃物可点燃,可以蔓延,具有中度危险。

可适当开展分片检查、督导各基层单位预警状态的实际执行情况。协调行政区内各单位联防工作。如从四、五级高火险转入本级火险,可召开调度评析会议或工作部署会。

防火期内24小时值班,注意近期天气状况,备好赴火场所需电器设备及对电池进行充电,保证电量充足。有火场应急通讯网的单位,也需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有乡领导带班,林业站进入值班状态,布置防火人员进入岗位。关注相关地区天气变化。值班人员不少于两人。

按规定从事涉火性生产活动,管理好防火重点人。

本行政区内有1个以上单位具有三级森林火险:森林可燃物较易点燃,且较易蔓延,具有较高危险。

可组织乡镇班子成员及森防指成员单位负责人分片督导基层防火工作。政府分管领导在通上随时与县防火办保持联络,到外地出差应当指定替代负责人。24小时领导带班。

至少1名负责人带班,将火险预警信息报告森防指各位指挥及相关单位。规定和通告瞭望员、检查员等人员到、离岗时间及工作状态。加强对林场、乡镇值班人员查岗及状态调度。值班员吃饭不得空岗。与政府值班人员有电话联络渠道。与区域内有关单位保持通畅通。24小时领导带班。

政府主管领导、林业站长保证对上对下讯畅通、不离开辖区。通告所有林区村社按规定派出防火人员,派出干部分片落实防火、扑火措施。林业站长夜间带班。按预案增加巡护人员和巡护次数。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人员不少于两人。

通告村民不在林区野外擅自用火或弄火,落实防火重点对象的监护人。村主任、社主任或十户联防当日责任人挂置森林火险黄色预警旗。按要求安排防火入山把守人员和巡护员。如有火情发生,按要求组织火场清理和看守人员。24小时领导带班。

本行政区内有1个以上单位具有四级森林火险:森林可燃物容易点燃,易形成强烈火势快速蔓延,具有高度危险。

政府主管领导原则上不到区域外公出,并适当询问当日森林防火工作态势,能随时进入扑火组织指挥状态。乡镇、场防火办应当确保能随时联络上与扑火力量组织、预备及后勤保障有关的森防指成员及时沟通情况,乡镇班子成员要深入到责任区进行督促检查。必要时可采取召集镇、村干部紧急会议、电话联络的方式应急部署防范措施。24小时领导带班。

在保持黄色预警状态基础上,向区域内专项通告火险,通知森防指成员单位做好相关准备,检查并调度基层执行同级响应预案情况。如有火灾发生,立即做好启动本级扑火预案的准备工作,上报应措施及相关数据信息。人员延时工作以应对突发火情。24小时领导带班。

政府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和林业站长保证对上对下通畅通、不离开辖区。做好防止山火入屯和屯火上山工作,动员和组织更多人员进行防火巡查,落实扑火支援单位。布置村社逐户进行防火通告。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人员不少于两人。

林区内的村主任专门布置防火工作,按规定把增加的防火人员布置到位。社主任或十户联防当日责任人逐户通告火险、封山防火区域和禁火规定,并挂置森林火险橙色预警旗。如有火情发生,按要求组织火场清理和看守人员。24小时领导带班。

本行政区内有1个以上单位具有五级森林火险:森林可燃物极易点燃,且极易迅猛蔓延,具有极度危险。

在遵从上述规定的基础上,政府主要领要做好第一时间到现场指挥扑火工作的准备,可视情况采取用火管制措施和组织更大力度的火灾防范工作。森林防火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全部进入临战状态。24小时领导带班。

在遵从上述规定的基础上,除处置火情外出人员,夜间实行防火办责任人带班和电台员加班制度。24小时领导带班。

在橙色预警响应基础上,再增加防火人员、逐户落实林缘、林内生活用火和生产涉火管制措施,确保人员不入山、不在林缘弄火。对重要地区或重点林区严防死守。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人员不少于两人。

除执行上述橙色预警响应规定外,做好停止生活用火工作,增加通告高森林火险的次数,挂置森林火险红色预警旗。每个十户联防组当日责任人都要逐户宣讲禁火规定和了解人员活动情况。如有火情发生,按要求组织火场清理和看守人员。24小时领导带班。

 

 

 

3                       

                           

东来乡专(兼)职森林防火工作人员森林火险预警响应预案表

森林火险

预警等级

森林火险描述

响应状态规定

检查站检查员

瞭望

巡护员

入山道口把守员

电台员

防火办微机

操作员

蓝色

 

预警

二级森林火险:森林可燃物可点燃,可以蔓延,具有中度危险。

对具有燃烧可能的森林区域的入山人员进行火源检查、入山证明检查和登记。上岗数量及部位由设置单位按响应预案确定。

检查瞭望设备,维护各类设施,按规定时间上台进行瞭望观察。在岗状态及观察规定由县(局)防火办直接抽查或委托当地抽查。关注当地天气变化。

对能燃烧的阳坡林地、荒地和草地等区域进行巡查和用火管理。

从有入山人员开始到日落结束,对具有燃烧可能的森林区域的入山人员进行火源检查入山证明检查和登记。

县、局和林场、乡镇昼夜开机,电台员按当地规定调度和掌握各个岗位工作状态,随时通告相关事宜。

定时上网与省、市州防火办联络,上报及接收有关文件及火险预警相关信息。及时反馈卫星热点信息。

黄色

 

预警

三级森林火险:森林可燃物较易点燃,且较易蔓延,具有较高危险。

从有入山人员开始到出山活动结束,按规定开展火源检查和管控。检查活动保持不间断。

增加瞭望监测频次。从日出1小时后开始至日落前每15分钟用望远镜瞭望观察一周。日落后每40分钟上台观察一周至20时结束,夜间保持与防火办的电台联络。

加大巡护和火源管理力度。日出后1小时进入防火巡护责任区进行巡察和火源管理,中午在管护区用餐,巡护工作不间断。

从有入山人员开始到出山活动结束,按规定项目进行检查及返还火源。看守活动保持不间断。

电台室始终有人值班,吃饭有人替岗,昼夜保持畅通联络。加大岗位点名检查调度频次。

熟练掌握电子地图、火险监测软件的使用。调试指挥中心各类设备,准备随时投入使用。

橙色

 

预警

四级森林火险:森林可燃物容易点燃,易形成强烈火势快速蔓延,具有高度危险。

提前并延后检查执勤时间,通告森林火险等级,并按照上级要求劝退和阻止进入封山防火区的入山人员。必要时对重点区域,实行24小时检查执勤。

加强辖区内瞭望监测力度。从日出半小时后开始至日落每10分钟用望远镜瞭望观察一周。日落后每30分钟上台观察一周至21时结束,夜间保持与防火办的电台联络。

加强辖区巡护力度。与增加的看守人员和巡护人员分区巡护,日出后半小时进入防火巡护责任区进行巡察和火源管理,中午在管护区用餐,巡护工作不间断。由林场等基层单位再增加巡护人员数量和密度。

从有入山人员开始到出山活动结束,按规定项目进行检查及返还火源。看守活动保持不间断。

在上述预警响应状态上再增加人员数量和密度,确保山山有人看守。

除执行上述规定外,专职电台员执机时间延至21时、准确传达工作事项,掌握重要区域和关键岗位状态,并随时保持与本单位防火带班领导和有关人员的通讯联系。

24小时保持与上级防火办通畅通。随时做好森防指领导到指挥中心指挥扑火的技术支持。

红色

 

预警

五级森林火险:森林可燃物极易点燃,且极易迅猛蔓延,具有极度危险。

实行24小时检查执勤,禁止一切非森林防火人员进入林内。对重要地区或重点林区严防死守。

增加森林防火瞭望监测时间。从日出开始至日落每10分钟用望远镜瞭望观察一周。日落后保持有1人每30分钟上台观察一周至日出,并在夜间保持与防火办的电台联络。

加强辖区巡护力度。与进一步增加的看守人员和巡护人员分区巡护,日出后半小时进入防火巡护责任区进行巡察和火源管理,中午在管护区用餐,巡护工作不间断。

进一步提前并延后看守执勤时间,通告森林火险,并按照上级要求禁止进入封山防火区的入山人员。

实行昼夜执机,随时处置调度和扑火联络事宜。

同上。

 

 

4                             东来乡扑火队伍森林火险预警响应预案表

森林火险

预警等级

森林火

险描述

响应状态规定

应急森林扑火队伍

群众森林扑火队伍

蓝色

 

预警

二级森林火险:森林可燃物可点燃,可以蔓延,具有中度危险。

全体队员不少于30人,白天在乡镇所在地待命,电台开机,车辆待命,遇有火情在20分钟内完成出动。夜间机具库能随时打开,扑火队员在20分钟能集结,40分钟能完成出动且机具、装备齐全。

所在单位以不少于30人为标准,确定为当日扑火支援人员,明确联系方式和注意事项,做好机具、车辆等准备工作,能在接到命令后50分钟内完成人员集结和出动。

黄色

 

预警

三级森林火险:森林可燃物较易点燃,且较易蔓延,具有较高危险。

机具、车辆集中摆放,加足油料,随时待用,队员每日早8时前集中待命,遇有火情在10分钟内完成出动。夜间在10分钟内集结,10分钟完成出动且机具、装备齐全。队负责人全天在岗。

机具、车辆集中摆放,加足油料,随时待用,保持扑火支援人员相对集中,有非工作时间快速集结联络方式,接到命令后40分钟内集结和出动,所在单位有领导值班并负责召集扑火队员。

橙色

 

预警

四级森林火险:森林可燃物容易点燃,易形成强烈火势快速蔓延,具有高度危险。

队值班员时刻坚守岗位,扑火机具、油料和车辆放置于规定位置,全天处于二级待发状态。队负责人全部在位,遇有火情在5分钟内完成出动。夜间在10分钟能集结,5分钟内完成出动,着装和携(运)设备、机具符合规定标准。

组织和落实所有支援性扑火队员在单位边工作边待命,扑火机具、油料和车辆放置于规定位置,并可适当在集结待命地进行扑火训练。接到命令后40分钟内出动。所在单位24小时专人值班能快速召集扑火人员,单位负责人应亲自带队扑火。落实首次出动给养。

红色

 

预警

五级森林火险:森林可燃物极易点燃,且极易迅猛蔓延,具有极度危险。

 

 

队值班员时刻坚守岗位,扑火机具、油料和车辆放置于规定位置,全天处于二级待发状态。扑火队负责人全部在位,遇有火情在5分钟内完成出动。夜间在10分钟内集结,5分钟完成出动,着装和携(运)设备、机具符合规定标准。

组织和落实所有支援性扑火队员在单位边工作边待命,扑火机具、油料和车辆放置于规定位置,并可适当在集结待命地进行扑火训练,接到命令后40分钟内出动。所在单位24小时专人值班,能够快速召集扑火人员,单位负责人应亲自带队扑火,落实首次出动给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