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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521726740067E/2024-00671
分      类: 其他 ;  方案
发文机关: 金斗朝鲜族满族乡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年03月14日
标      题: 金斗乡2024年春季“清河护河行动”工作 方案
发文字号: 金乡政字〔2024〕10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4月10日
索 引 号: 11220521726740067E/2024-00671 分  类: 其他 ; 方案
发文机关: 金斗朝鲜族满族乡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年03月14日
标  题: 金斗乡2024年春季“清河护河行动”工作 方案
发文字号: 金乡政字〔2024〕10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4月10日

金斗乡2024年春季“清河护河行动”工作

方案

   

  为落实通化县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提升我乡各流域河流水质,解决我乡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为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坚决打击河湖乱堆、污染物入河等行为,保障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现就金斗乡全面开展春季“清河护河行动”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省河长办《2024“春季清河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积极推动各项河湖管护工作有序开展。金斗乡结合相关河长制工作职责,根据春季河流特点,将河湖“四乱”问题清理整治、入河湖排污口整治、面源污染治理等列入清河护河行动重要内容,作为提升河湖管护的重要抓手,多措并举,迅速展开行动,推动工作落实。

  二、行动目标

   以巩固提升河湖长制成效、持续改善河湖水生态环境为目标,全面清理整治河湖管理范围内塑料垃圾、畜禽粪污、农作物秸秆等污染物直接入河等突出问题。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加强重点污染源监管治理,加大执法力度,从源头上清理各类污染源,有效预防“化冰期”污染物直排入河湖问题,全面彻底对河湖水域及岸线污染物体进行清运处理,做到河湖清洁、河道及岸线无积存垃圾污染物,确保冬春季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定巩固,实现河湖“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目标。

  三、行动内容及任务

  (一)行动内容。

  入河污染物(塑料垃圾、畜禽粪污、秸秆、生活垃圾等)清理、入河排污口整治、面源污染治理等。

  (二)主要任务。

  1.开展河湖全面巡查。清除河道内塑料垃圾、畜禽粪污、生活垃圾、秸秆等污染物及河道外源污染。河道、岸边清除后的污染物要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及时清运清理,坚决防止污染物随风顺水进入河道,造成重复污染,同时,积极做好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种植高杆作物的宣传引导工作,落实改种措施。针对水库周边及湖面垃圾、畜禽粪污等污染物进行清理。

  2.抓好治污设施稳定运行。建加强辖区内重点流域沿河城区及污水处理厂、重点工业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确保污水达标排放。

  3.严厉打击破坏河湖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环保站、乡建、农业、水利等涉及河湖保护管理行政执法职能部门,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水域岸线、擅自取水排污、非法采砂、非法采矿洗矿、倾倒生产生活废弃物以及电、毒、炸鱼等破坏河流生态的违法犯罪行为。

  4.严格落实河湖管护机制。按照《吉林省河湖日常监管巡查制度》规定要求,加大巡查频次,综合运用实地核查、无人机巡查等多种手段,切实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立行立改。各村要完善基层河湖管护队伍,明确具体河湖保洁方式、落实保洁经费渠道,解决河湖管护“最后一公里”问题。严格落实农村垃圾“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垃圾处理模式,推动解决农村垃圾入河湖污染问题。提高垃圾收集率,实行集中处理,从源头解决向河湖及周边随意倾倒垃圾问题。

  四、时间安排

  2024年3月14日至2024年4月18日。

  五、职责分工

  按照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各村委会按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辖区河湖管理保护责任。各级河长是“春季清河行动”第一责任人,负责牵头组织实施。乡河长制办公室要组织制定本辖区“春季清河行动”方案,并开展全面督导检查,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环保站、水利、农业、乡建等部门在河长办的组织协调下,按照工作职责开展好本行政区域内的“春季清河行动”。

   

   

   

   

   

   

   

   

  通化县金斗朝鲜族满族乡人民政府

                         2024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