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县金斗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金斗乡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的通知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吉林省森林防火条例》和《通化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启动条件
巡护和了望人员发现火情或接到群众报火信息;乡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接到火情报告;接到上级主管部门待查热点。
二、应急处置机构设置
(一)机构设置
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乡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调动。
金斗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
总 指 挥:于丛洋 乡 长(13844558585)
副总指挥:杜 坤 副乡长(13894551859)
成 员:张志文(林业站站长),胡宪文(财政所所长), 郭金平(农业站站长),秦嘉蔚(司法所所长),孔令斌(派出所所长),鲁善德(水利所所长),陈建国(广播站站长),于晓明(卫生院院长),张仁凯(供电所所长),于晓楠(民政助理)
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林业站。
主 任:杜 坤(兼)
副主任:张志文
电 话:(0435)5801302、5801313、12119
(二)主要职责
1.机构职责
(1)了望员或巡护人员发现火情后,逐级上报,由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立即派出乡政府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或安排离火情发生地最近的义务森林消防队进行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2)在接到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热点查验通知时,林业站立即用GPS在30分钟内查验热点,并将信息反馈至县防火办。
2.工作部门职责
(1)综合调度组职责:组长由副乡长杜坤担任,负责组织实施扑火的各项协调工作,监督落实各项扑火工作方案和扑救措施,汇总火场综合情况,组织起草综合调度情况报告,组织公安派出所调查火因并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建立森林火灾档案,并在3天内将调查结果报县防火办;审核有关扑火新闻报道事宜。
(2)后勤保障组职责:组长由民政助理担任,负责火场前线所需食品、被装、油料等物资的调配和供给保障工作,协调落实运输车辆等事宜。
(3)通讯联络组职责:组长由林业站长张志文担任,负责组建能联络各扑火队伍的火场通讯网和服务工作,要确保火场内外的信息畅通和报务工作充分落实。
三、火灾信息接收与报告
(一)火情报告的基本程序。护林员、巡护员、了望员发现火情后,立即向林业站长张志文报告,由林业站长张志文(15584819565)上报乡森防总指挥于丛洋(13634457808)、副总指挥杜坤(18743502345),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为制定扑救方案提供决策依据。密切关注火情动态,一旦启动本处置办法,乡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立即报告县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二)接收信息的方式。包片巡护的邹宏大(13654353033)、李传学(15943529719)、周建国(13080050748)、姜龙(13252671687)、关红(19843571359)、王培敏(18626535567)、张义君(13894545168)发现火情后,立即用手机向乡政府报告。乡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出发奔赴火场时,张志文(15584819565)要及时向乡政府报告扑救情况。各行政村义务森林消防队在扑火行进中由队长用手机及时与乡政府联系。
(三)接收和报告的信息内容。初次报告内容:起火地点、起火时间、发现时间、报告人、火场火势、蔓延速度、火场植被、火场天气(天气、风向、温度等)、火灾种类、现场扑救力量和正在赶赴的扑救力量(扑火队伍名称、携带工具数量)、火场指挥负责人。
(四)续报信息的内容和要求。火场火势发展态势、火线长度、估测火场面积、火场新增扑火力量、正在赶赴的扑火力量、预备扑火力量(名称、扑火工具数量)、现场负责人。
四、火灾扑救
(一)扑火出动。发生森林火灾后,乡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积极组织扑救。主要领导靠前指挥,掌握火情,分析火势,制定和实施扑救方案,组织扑火人员最大限度减轻经济损失和避免人员伤亡。
(二)扑火作战。
1.前线指挥部的设置。由乡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和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构,参加扑火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统一指挥。具体任务是:全面掌握火灾现场的地形地貌和自然、社会情况、火情发展趋势;火场人员、装备、给养数量及行动情况,安排扑火任务和工作计划;直接调度指挥现场扑救人员实施扑救方案;组织协调火场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火场清理验收及火灾调查;负责火场的宣传教育及新闻报道工作。
2.扑火力量的编成。主要扑火力量为金斗乡半专业森林消防队30人组成,由乡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进行组织、指挥和协调。具体指挥为金斗乡副乡长杜坤(电话:18743502345)。义务森林消防队为5个行政村,每村20人组成,队长为各村委会书记。具体为:金斗村、金星村、广信村、砬缝村、北沟村等村级义务森林消防队,按行政区划分范围承担扑火任务,由各自行政村进行组织、指挥和协调。如当地村扑火力量不足,由村委会提出申请,经乡政府审批后,由乡政府组织其他村扑火力量进行增援,增援扑火人员及装备由调出地村委会落实。必要时报县森防指增援。
3.扑火力量的设置。扑火力量的动员和组织应遵守以乡政府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为主,以动员群众为辅和非经专业扑火培训人员不直接扑打火线的原则。火场直接扑打火线以乡政府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为主;火场清理和看守以义务森林消防队为主。
(三)扑火保障
1.通讯保障。乡森防指与县森防指采用有线电话联系方式。(县森防指电话:0435-5222670、乡森防指电话0435-5801313,5801302)。扑救森林火灾时,乡林业站负责组建火场通讯网,保证火场内部、火场和乡政府之间,村与乡政府之间通讯无阻。火场指挥员要掌握火情变化情况,每半个小时逐级上报至县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2.扑火机具保障。乡政府半专业森林消防队配备风力灭火机4台,灭火水枪4套,水泵1台,油锯1台,耙子10个,铁锹20把,二号工具30把,运输车1台,GPS定位仪2部,手电10把。
3.防护装备保障。财政所负责保障乡政府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员3套专业扑火服,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4.油脂燃料保障。对扑火需要的油脂燃料,民政办根据实际要求、就近保证供应。
5.食物饮水保障。副乡长孟庆玲负责调度乡民政,对扑火需要的食品根据实际要求保证供应。
6.设备电源保障。GPS、对讲机、手机等设备的电源,日常充电管理由使用者负责保障,林业站负责监督。
7.医疗救护保障。乡卫生院在接到扑火通知后要立即抽调医务人员携带药品和医疗器具,到达火场一线,来负责救护伤员工作。
8.气象信息保障。乡政府值班室协调县气象台及时提供火场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
9.交通运输保障。当发生森林火灾时,副乡长吴非负责组织协调扑火物资和车辆,向增援的扑火队伍调度所需的运输车辆。
(四)扑火安全
1.扑火过程中的安全要求。在扑火过程中,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2.紧急避险的安全要求。利用地形避险,迅速撤离以避开火的袭击;利用地形点顺风火避险;卧倒避火;强行突破火线解围。
3.看守火场过程中的安全要求。火场看守关键在“看”不是“守”,要求看守人员在看守火场时要携带工具轮流沿火线边界巡护检查,清理余烟余火,发现情况及时处理。火场看守负责人由乡政府班子成员担任,看守人员分组集中看守,确定无余火后,人员方可撤离。
本办法在操作中如有不妥,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通化县金斗朝鲜族满族乡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