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521749346847H/2023-04880 |
分 类: | 其他 ; 其他 |
发文机关: | 通化县石湖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年07月31日 |
标 题: | 石湖镇2023年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长稳定增收行动实施方案 |
发文字号: | 通石政发〔2023〕59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7月31日 |
索 引 号: | 11220521749346847H/2023-04880 | 分 类: | 其他 ; 其他 |
发文机关: | 通化县石湖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年07月31日 |
标 题: | 石湖镇2023年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长稳定增收行动实施方案 | ||
发文字号: | 通石政发〔2023〕59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7月31日 |
石湖镇2023年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长稳定增收行动实施方案
通石政发〔2023〕59号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持续推动脱贫人口稳定增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促进脱贫人口持续稳定增收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围绕乡村振兴战略,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目标,以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持续稳定增收为主线。
(二)工作目标
2023年末基本消除年人均纯收入在9000元以下的脱贫人口。过渡期内,全镇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逐年递增。
二、工作措施
(一)率先发展产业项目,增加脱贫人口经营性收入
1.大力推进产业发展。围绕我镇老岭村红色抗联路、白车轴旅游基地,永安村德仁生态园,公益村蓝莓采摘园、青水湖旅游基地加大宣传力度发展我镇旅游产业。增强旅游产业辐射带动能力,增强乡村产业带动脱贫人口增收能力,拓宽脱贫人口生产经营增收主渠道。
2.着力发展帮扶产业项目。充分利用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发展扶贫产业项目。坚持与脱贫人口保持利益联结机制,优先保障脱贫人口受益。过渡期内适当提高分红比例,保障项目收益用于脱贫人口增收,引导脱贫人口发展生产经营增收项目,逐步提高脱贫人口家庭经营性收入比重。
3.发展庭院经济。积极动员群众发展庭院经济,在种植基础上增加养殖等收入。力争产业帮扶政策覆盖除无劳动能力和享受就业帮扶政策以外的所有脱贫户。
4.加强小额信贷发放力度。支持脱贫群众自主创业。为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发放信贷,实现有贷款需求的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应贷尽贷,充分发挥小额信贷助力脱贫人口产业发展、创业就业中的积极作用。
5.充分发挥科技指导优势。产业指导员、科技特派员、致富带头人发挥自身优势,为产业项目、种养植群众等提供技术服务,带动项目发展壮大和群众自我发展增收。加强高素质农民、新型产业化工人培育,建成“土专家”“乡能人”专业化队伍。加大良种、良法、良技推广力度,通过提高种养殖业单产水平实现增收。
(二)不断拓宽就业渠道,提高脱贫人口工资性收入
1.有序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就业作用。加大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安置脱贫人口就业,保持乡村公益性岗位规模总体稳定。规范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加强动态监测,及时做好空缺岗位补聘和退出人员后续就业帮扶。
2.加强就业技能培训。强化脱贫劳动力技能提升。积极举办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对弱劳动力按本人就业意愿进行短期技能培训,确保有条件、有意愿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都能接受技能培训,不断提高脱贫人口劳动技能。
3.持续推进“雨露计划+”促进就业行动。引导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中、高等职业院校和技术院校教育,及时足额发放“雨露计划”补助资金,帮助雨露计划毕业生推荐实现就业。
(三)盘活农村资产资源,扩大脱贫人口财产性收入
1.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盘清脱贫家庭房屋、宅基地、耕地、林地等资源,将资源转化为资产,多渠道挖掘增收点。提升村集体经济组织对资源资产的经营管理水平,拓展农村资产增值空间。鼓励长期外出务工、进城进镇安置和无力自主经营的脱贫人口,将闲置资产交由村集体或合作社代为经营管理,实现资产收益最大化。
2.强化项目资产经营管理。发挥扶贫项目资产经营效益。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护运营、经营、监管,按规定落实管护经费和管护人,确保经营性资产在保值基础上不断增值增收。规范收益分配使用,村集体经济收益(含扶贫项目资产收益)达到一定规模后按规定开展收益分配,优先确保脱贫户受益。
(四)持续加强政策扶持,稳定脱贫人口转移性收入
1.落实防返贫监测和精准帮扶。每年依据吉林省防止返贫监测范围要求,常态化集中开展排查,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确保“应纳尽纳”。按照“缺什么补什么、需什么帮什么”的原则,因户、因人精准施策,严格退出标准和程序,规范开展风险消除。
2.做好各类政策补贴。精准足额发放涉农惠农补贴。加强涉农补贴发放工作,强化农村低保、特困供养、残疾人补助等兜底保障作用,继续实施按户施保和按人施保相结合的救助方式,落实收入扣减、渐退期等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等政策性保障措施,适时适当提高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兜住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收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政治站位,将持续增加脱贫人口收入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中心任务。组建石湖镇防止返贫监测增收工作专班,建立脱贫人口持续增收工作会议机制,定期会商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推动各项增收措施落实落细。
(二)强化工作举措。以脱贫群众为主体,不断激发脱贫人口内生发展动力,协同推进各项帮扶措施落地见效,准确核算脱贫人口收入,逐户分析增收存在的问题,逐户制定解决问题的办法,建立低收入脱贫人口年度帮扶台账,逐年减少低收入脱贫人口。
(三)加强考核。将脱贫人口增收工作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评体系,稳收增收工作将实行定期调度机制。强化脱贫人口增收工作情况定期分析、通报和调度,针对各项工作适时开展“回头看”,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分析不足,查缺补漏,不断提升行政村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质量。
通化县石湖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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