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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改局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 

  办件类型:政府内部事项 

  法律依据: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            

  2.《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3.《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 

  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下放和保留省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的通告》(吉政明电〔2018〕18号)中《省政府决定下放的省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5.《关于印发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投资审批管理事项统一名称和申请材料清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9〕268号 ) 

  6.《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投资审批管理事项统一名称和申请材料清单工作的通知》(吉发改审批办〔2019〕330号) 

  7.《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712号令) 

  申请条件:通化县境内建设符合国家、省的投资政策,使用预算安排的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 

  办理程序:网上申请→受理→审查→办结→送达 

  申报材料: 

  1.项目建议书审批申请文件 

  2.项目建议书文本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事项名称: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办件类型:政府内部事项 

  法律依据: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            

  2.《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3.《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 

  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下放和保留省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的通告》(吉政明电〔2018〕18号)中《省政府决定下放的省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5.《关于印发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投资审批管理事项统一名称和申请材料清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9〕268号 ) 

  6.《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投资审批管理事项统一名称和申请材料清单工作的通知》(吉发改审批办〔2019〕330号) 

  7.《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712号令) 

  8.《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 “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 

  申请条件:通化县境内建设符合国家、省的投资政策,使用预算安排的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 

  办理程序:网上申请→受理→审查→办结→送达 

  申报材料: 

  1.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已列入相关规划的项目无需提供) 

  2.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申请文件 

  3.可行性研究报告 

  4.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5.项目社会风险评估报告及审核意见(重大项目) 

  6.移民安置规划审核(涉及移民安置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 

  7.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意见(涉及影响航道通航的项目)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注:(需要由国务院审批的重大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依法另行制定公布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办件类型:政府内部事项 

  法律依据: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            

  2.《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3.《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 

  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下放和保留省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的通告》(吉政明电〔2018〕18号)中《省政府决定下放的省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5.《关于印发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投资审批管理事项统一名称和申请材料清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9〕268号 ) 

  6.《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投资审批管理事项统一名称和申请材料清单工作的通知》(吉发改审批办〔2019〕330号) 

  7.《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712号令) 

  申请条件:通化县境内建设符合国家、省的投资政策,使用预算安排的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 

  办理程序:网上申请→受理→审查→办结→送达 

  申报材料: 

  1. 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 

  2. 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审批申请文件 

  3. 项目初步设计文本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事项名称:企业投资项目项目核准 

  办件类型:承诺件 

  法律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2.《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 

  3.《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2017年第2号) 

  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吉政发〔2017〕20号) 

  5.《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吉林省2017年本)的通知》(吉政发〔2017〕17号) 

  6. 《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22号令)  

  7.《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汽车产业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吉发改产业〔2018〕963号)                                                                           8.《关于印发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投资审批管理事项统一名称和申请材料清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9〕268号 ) 

  9.《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投资审批管理事项统一名称和申请材料清单工作的通知》(吉发改审批办〔2019〕330号) 

  10.《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 “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 

  申请条件:在通化县境内建设列入《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吉林省2017年本)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22号令)和《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汽车产业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吉发改产业〔2018〕963号)中调整为备案内容除外)(含非企业组织利用自有资金、不申请政府投资的在通化县境内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办理程序:网上申请→受理→审查→办结→送达 

  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报告 

  2.建设项目用地与选址意见书 

  3.项目社会风险评估报告及审核意见(重大项目) 

  4.移民安置规划审核(涉及移民安置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 

  5.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明材料及经审计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投资意向书,增资、并购项目的董事会决议。以国有资产出资的,需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并购项目申请报告还应包括并购方情况、并购安排、融资方案和被并购方情况、被并购后经营方式、范围和股权结构、所得收入的使用安排等(外商投资项目)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注:(需要由国务院核准的特殊项目行业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依法另行制定公布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办件类型:承诺 

  法律依据: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2.《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 

  3.《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2017年第2号) 

  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吉政发〔2017〕20号) 

  5.《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吉林省2017年本)的通知》(吉政发〔2017〕17号) 

  6.《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22号令) 

  7.《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汽车产业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吉发改产业〔2018〕963号) 

  8.《关于印发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投资审批管理事项统一名称和申请材料清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9〕268号                                                                                           

  9.《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投资审批管理事项统一名称和申请材料清单工作的通知》(吉发改审批办〔2019〕330号) 

  申请条件:在通化县县境内投资建设《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外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22号令)和《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汽车产业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吉发改产业〔2018〕963号)中调整的备案内容(含非企业组织利用自有资金、不申请政府投资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办理程序:网上申请→查看→同意备案→送达 

  申报材料:吉林省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 

  承诺时限:1天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办理地点:通化县政务大厅二楼(创业街166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夏季) 

  下午:13:30-16:30(冬季) 

  咨询电话:0435-5260795 

  投诉举报电话:0435-5221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