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通化县人民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通县发改审批字〔2023〕84号
通化县卫生健康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通化县人民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通县卫健发〔2023〕3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项目建设能够有效改善通化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整体建设水平,为当地居民提供良好的医疗保障能力和综合诊疗服务,全面推动通化县公共卫生事业发展,项目建设社会效益显著。根据白城市工程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通化县人民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意见》(白城工程咨询评发〔2023〕JL08-26号)提出的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通化县人民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通化县人民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项目代码:2308-220521-04-03-532347)。
二、项目法人单位
通化县卫生健康局。
三、建设地点
通化市通化县长征路695号,通化县人民医院现址内。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拟购置公共医疗设备共计241台(套),主要包括:彩超机6台、便携式彩超1台、无创呼吸机5台、除颤仪10台、便携式除颤仪5台、输液泵40台、监护仪30台、便携式心电图机10台、移动DR机1台、多导睡眠检测脑电机1台、麻醉机1台、干眼检测治疗仪1台、眼科超乳机1台、电子胃镜2条、电子结肠镜2条、睡眠仪1台、血液加温仪1台、宫腔镜1台、骨密度仪1台、胆道镜1台、电子喉镜1台、鼻内窥镜1台、电测听、阻抗测听仪1台、脑干电位机1台、生物测量仪1台、角膜内皮计数测量仪1台、纤维气管镜1台、口腔CT机1台、口腔曲面断层X线机1台、膀胱镜1台、喉返神经探测仪1台、经颅磁刺激仪1台、生物反馈助力电刺激仪1台、磁振热治疗仪1台、激光磁场理疗仪1台、等速肌力评测及康复训练器1台、膝关节镜手术器械1台、病理检验系统1套、新生儿抢救治疗系统1套、自动化病床100套、CT机1台。
五、建设期限
12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5530.38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七、相关要求
(一)通化县卫生健康局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该项目不再审批项目初步设计,请据此开展下步工作,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通化县卫生健康局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通化县卫生健康局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通化县卫生健康局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办理下步手续,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通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