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通化县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通县发改审批字〔2024〕25号
通化县卫生健康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通化县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批复的请示》(通县卫健发〔2024〕1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项目建设能够充分发挥通化县县域医共体龙头作用,辐射带动县域内医疗服务能力整体提升,提高通化县县域医疗服务环境和基础设施条件,解决基层群众医疗卫生需求,对维护当地社会稳定,提供有力的保障,项目建设社会效益显著。根据吉林省恒裕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关于通化县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评估报告》(恒裕评发〔2024〕HY05-01号)提出的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通化县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通化县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405-220521-04-05-639920)。
二、项目法人单位
通化县卫生健康局
三、建设地点
通化县快大茂镇长征路(即通化县人民医院内)和通化县果松镇光明路(即通化县果松镇中心卫生院内)。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设置床位80张,新建医疗业务用房一座,建筑面积为5000㎡,新购置医疗救治设备63台(套)、公用工程设备11台(套)。其中,通化县人民医院购置医疗救治设备63台(套);通化县果松镇中心卫生院新建医疗业务用房建筑面积5000㎡,购置公用工程设备11台(套)、设置床位80张。
五、建设期限
20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5000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地方政府自筹解决。
七、相关要求
(一)通化县卫生健康局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通化县卫生健康局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通化县卫生健康局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通化县卫生健康局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通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