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22052101358480XC/2025-06593 |
| 分 类: | 建议提案办理 ; 通告;议案;其他 |
| 发文机关: | 通化县教育局 |
| 成文日期: | 2025年06月26日 |
| 标 题: | 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 发文字号: | 通县教议字〔2025〕4号 |
| 发布日期: | 2025年07月03日 |
| 索 引 号: | 1122052101358480XC/2025-06593 | 分 类: | 建议提案办理 ; 通告;议案;其他 |
| 发文机关: | 通化县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5年06月26日 |
| 标 题: | 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
| 发文字号: | 通县教议字〔2025〕4号 | 发布日期: | 2025年07月03日 |
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李慧炎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关注和提高学生心理健康的建议》(第7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2年教育部印发《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的通知以来,按照“全面推进、重点突出、分类指导、协调发展”的工作方针,积极做好我县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1.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从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入手,逐步配齐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每年组织各级各类培训,并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四级培训体系;发挥县域内心理骨干教师作用,通过观摩、培训及骨干沙龙等活动提高全县心理健康队伍专业素养。
2.按上级要求完成心理课时。自2012年起,我县经过考察学习确定引用长春二实验学校的校本心理教材作为我县的心理健康课参考教材,利用地方课程或校本课程开设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
3.加强心理辅导室建设。2019年建立通化县心理健康辅导中心。我县从教育质量百里行检查开始,就将心理辅导室建设纳入检查指标中。通过“1+8+26”心理辅导室目标的实施,逐步完善全县心理辅导工作“点—线—面”建设。
4.创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在全县推广实施团体心理辅导和儿童绘画心理辅导体验活动。将心理健康教育以团体体验活动与个体心理辅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积极推进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建设。
5.建立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干预机制。一是完善心理健康档案管理,我们每年对中小学4—12年级学生进行一次心理测评。二是通过排查确定重点关注学生,并建立“一生一策”档案;三是做好重点关注学生的预警、干预、转介工作,形成“预警—干预—跟踪”闭环管理。
6.探索“县、校、班”心理健康教育“全员辅导”联动机制,初高中学校每班设立学生心理委员。探索心理骨干包片负责制,实施“以点带面”的心理健康教育互通机制。
7.通过“学校、家庭、社区”三级网络建设,通过中小学心理健康“润心行动”提高全体家长对心理健康教育的认知水平。通过开展“通化县中小学言暖校园、心润未来”等主题活动提升教师和家长积极语言的广泛应用,帮助学生树立自信、肯定自我。
以上是我们近些年来的做法,自知还有很多不足。望李慧炎代表在我们今后的工作中给予更多的关注、关心、支持、帮助。
通化县教育局
2025年6月26日
承办单位联系人姓名:孙佰玲 联系方式:0435-5807688
抄 送 :县人大人事代表办、县政府办公室议案科。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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