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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52101358480XC/2025-06594
分      类: 建议提案办理 ;  通告;议案;其他
发文机关: 通化县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6月29日
标      题: 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 通县教议字〔2025〕6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7月03日
索 引 号: 1122052101358480XC/2025-06594 分  类: 建议提案办理 ; 通告;议案;其他
发文机关: 通化县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6月29日
标  题: 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 通县教议字〔2025〕6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7月03日

对县十八届人大次会议第1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张长玲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大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学校所在地在县城的教师不应该跟乡村教师一起竞争3010正高评聘”的建议》(第11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依据《关于开展吉林省2025年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4〕136号)精神开展。参评范围根据吉人社联〔2024〕136号文件中的评聘范围及条件在我省范围内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满20年、现受聘在高级教师岗位满5年或乡镇及以下学校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累计满30年、现受聘在高级教师岗位满10年,且符合《教师法》和《吉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实施办法》等规定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确定并执行。 

                         

  通化县教育局 

                        2025629 

  承办单位联系人姓名:姜迎霞  联系方式:0435-5228561 

  抄  送 :县人大人事代表办、县政府办公室议案科。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