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220521MB1631795J/2025-08300 |
| 分 类: | 建议提案答复 ; 议案 |
| 发文机关: | 通化县医疗保障局 |
| 成文日期: | 2025年04月15日 |
| 标 题: | 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 |
| 发文字号: | 通县医保议字〔2025〕1号 |
| 发布日期: | 2025年04月22日 |
| 索 引 号: | 11220521MB1631795J/2025-08300 | 分 类: | 建议提案答复 ; 议案 |
| 发文机关: | 通化县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5年04月15日 |
| 标 题: | 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 | ||
| 发文字号: | 通县医保议字〔2025〕1号 | 发布日期: | 2025年04月22日 |
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通县医保议字〔2025〕1号
于化鹏代表:
您在县第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降低合作医疗费用的建议》(第18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制定
2019年医保制度改革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合并,统称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是国家综合经济社会发展、医药技术进步、医疗费用增长、居民基本医疗保障需求等因素,科学测算后合理确定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以2025年为例,吉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是按照《国家医保局 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4]19号)等文件要求来制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400元/年,我市是长护险试点地区,长期护理保险费用需缴纳每人10元/年,累计每人410元/年。同时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670元/年,财政补助在城乡医保基金中占比重大,是基金的主要支撑力量。
二、享受的医保待遇水平持续提高
随着医保改革不断推进,居民医保待遇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每年增长的医保费全部都用于提高参保居民医保待遇,居民缴纳的医保费完完全全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一是扩大参保居民的医保目录报销范围。扩大医保目录就是增加医保可报销的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医用耗材的品种等。每年都有一些新药品、新技术、新耗材纳入医保目录范围,很多临床必需、价格昂贵的创新药可以报销了,更多的罕见病药物也纳入了报销范围。过去医保目录内药品只有300种,现在多达3000多种。二是居民的门诊、住院待遇保障水平不断提高。现在不仅有门诊住院报销,而且还设门诊慢、特病病种,符合疾病诊断的患者不用住院,门诊治疗就可以享受到住院报销标准,群众确实得到了实惠。三是连续参保待遇将得到提高。从2025年起,对当期缴费未发生费用的缴费人员,次年即可享受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增加1000元的待遇。此外,对连续参保人员也有激励政策,连续参保4年后,从第5年起,每多参保一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将增加1000元。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大政策宣传。通过通俗易懂的方式宣传参保政策,让群众了解医保政策的改善,参保待遇的提高,提高参保的认识,积极主动参保,让健康多一份保证。
二是反映群众诉求。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群众在医保筹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意见建议,争取在制定政策时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和群众经济承受能力,合理制定缴费标准。
三是完善服务措施。通过设立下沉服务点,让广大群众实现医保业务“就近办、身边办、家门口办”,通过线上、线下方式提高群众参保缴费、信息变更、异地备案等便捷程度,让群众享受更多获得感、幸福感。
感谢您对我县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通化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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