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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521013585765R/2023-05657
分      类: 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通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年11月20日
标      题: 通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化县卫生健康“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 通政办发〔2023〕14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20日
索  引 号: 11220521013585765R/2023-05657 分      类: 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通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年11月20日
标      题: 通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化县卫生健康“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 通政办发〔2023〕14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20日

通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通化县卫生健康“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通政办发〔202314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吉林通化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局办、各直属机构:

《通化县卫生健康“十四五”规划》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通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通化县卫生健康“十四五”规划

 

为全面落实健康中国战略,高质量推进健康通化建设,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卫生健康“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吉政办发〔2022〕23号)、《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化市卫生健康“十四五”规划的通知》(通市政办发〔2022〕24号)、《通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化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通政发〔2021〕7号),编制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十三五”时期取得的成就

“十三五”时期,县委、县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实施《通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化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通政发〔2021〕7号)为基础,扎实推进健康通化县建设,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加成全部取消。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全县2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完成医院章程制定工作。

卫生健康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以医共体信息化平台6大中心建设为抓手,围绕“大病不出县,小病不出乡”为核心,合理高效地利用县域医疗卫生资源;按照“补齐短板、稳固提升”的原则,全力提升县域医疗环境和医疗水平,实现老百姓就医“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和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使防病、看病、治病更为高效、精准、快捷。

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不断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成效显著,完成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由2015年的80%提高到2020年的95%。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规范管理率达到99%。中盖结核病项目深入实施,率先在全省提前两年完成结核病防治“十三五”规划目标。

综合监管能力不断提升。率先出台《通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化县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通政办发〔2019〕25号),“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模式实现全覆盖,圆满完成上级督查工作任务。

中医药工作实现提档升级。充分发挥中医适宜技术在基层常见病、多发病的治疗和预防保健作用,完善13家乡镇卫生院的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实现中医特色电子病历、辅助开方、辅助诊断、远程诊疗等数据的互联互通;全县共建成20个中医馆,实现中医药科技创新,果松镇中心卫生院成为中医科技项目申请成功的全省唯一一家乡镇卫生院。

妇幼健康服务工作稳步推进。深入实施母婴安全行动计划,增强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妇女常见病筛查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孕期检测率、孕产妇住院分娩率、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等重点指标均达到国家、省要求。2015年至2020年,全县人均预期寿命提高到78岁以上,婴儿死亡率从4.86‰降至2.89‰,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从6.29‰降至4.34‰,主要健康指标居于全省中上游水平,健康扶贫任务全面完成,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的健康基础。

(二)“十四五”时期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人民群众对卫生健康的需求将从注重公平性、可及性向不仅注重公平性、可及性,而且更加注重品质化、个性化转型;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型;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将从碎片化、阶段化向整合型、连续性、一体化转型;医疗健康服务的链条将向前端的预防保健和后端的康复护理延伸,贯穿人的全生命周期。同时,新冠肺炎疫情流行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带来的影响广泛深远,公共卫生安全形势复杂严峻,常态化疫情防控的整体能力有待提升,健康优先、预防为主、共建共享的全民健康格局和社会氛围有待加快形成。随着居民生产生活方式和疾病谱不断发生变化,传统和新发传染病相互叠加,多重疾病负担并存、多重健康影响因素交织的状况将长期存在。全县慢性病发病率上升且呈现年轻化趋势,精神卫生、食品安全、职业健康、环境卫生等领域短板仍然突出。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医养、康复、护理等需求迅速增长,优生优育、托育服务等供给亟待加强。加快完善健康政策,持续推进健康通化县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是新阶段的重点任务。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十四五”发展思路,聚力实施“二十大行动”,坚持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的发展理念,全面推进健康通化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基层为重点,中西医并重,扩大优质医疗卫生服务供给,服务体系从数量规模扩张型转变为质量效益提升型,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变为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为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建设健康通化、提升人民健康水平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全领域、全过程,为全面推进健康通化县建设提供根本保证。

坚持健康优先,共建共享。紧紧围绕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健康通化2030”规划纲要》(通发〔2018〕31号)为引领,把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将健康影响因素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政策,推动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生产方式、生态环境、经济社会发展和治理模式,建立政府、社会、个人共同行动的体制机制,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把预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聚焦重大疾病、主要健康危险因素和重点人群健康,强化防治结合和医防融合。坚持以基层为重点,密切上下协作,推动资源下沉,提高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

坚持提高质量,均衡发展。把提高卫生健康服务供给质量作为重点,加快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不断提升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缩小城乡、区域、人群之间资源配置、服务能力和健康水平差异。

坚持改革创新,系统整合。注重用改革创新的办法破解瓶颈问题,推进卫生健康事业体制机制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科技创新,增强发展动力,实现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硬件建设与软件水平的全面同步提升。统筹预防、诊疗、康复,优化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服务。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促进中西医相互补充、协调发展。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公益属性,强化政府组织领导、投入保障、监督管理等责任。坚持公立医院在医疗服务体系中的主体地位,加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力度。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增加产品和服务供给,更好满足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卫生健康需求。

(三)发展目标

2025年,构建起与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多层次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功能完备的卫生健康服务体系,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显著提升,中医药优势和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人均预期寿命在2020年基础上提高1岁左右,人均健康预期寿命同比例提高,健康通化县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制定出台《通化县关于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能够有效应对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适应公共卫生安全形势需要的强大公共卫生体系,早期监测、智能预警、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综合救治能力显著提升。

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得到有效干预。扎实推进健康中国行动,有利于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艾滋病疫情继续控制在低流行水平,结核病发病率进一步降低,寄生虫病、地方病和人畜共患病危害持续得到控制和消除,重大慢性病发病率上升趋势得到遏制,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减缓,严重精神障碍、职业病得到有效控制。

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持续改善。紧密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体系逐步健全,分级诊疗格局逐步构建,中医药特色优势进一步彰显。

卫生健康相关支撑能力不断提升。适应行业特点的医学教育和人才培养体系逐步健全,卫生健康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健康服务、医药制造等健康产业持续发展。

卫生健康相关制度进一步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严格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健康政策,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理念进一步深化,卫生健康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显著提升。

“十四五”时期全县卫生健康主要发展指标

领域

主要指标

2020

2025

指标性质

健康水平

人均预期寿命(岁)

78以上

提高1岁左右

预期性

健康预期寿命(岁)

——

同比例提高

预期性

孕产妇死亡率(/10万)

18.08

14.5

预期性

婴儿死亡率(

2.89

4

预期性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4.34

5

预期性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18.09

15

预期性

健康生活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37.3

38.5

预期性

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

26.5

23.3

预期性

健康服务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96.04

>85

预期性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

92.94

>85

预期性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90

>90

约束性

健康服务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

95

90

约束性

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

55.4

力争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

约束性

健康保障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27.98

28左右

约束性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基金支付比例(%

80.05

保持稳定

预期性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基金支付比例(%

70.17

保持稳定

预期性

健康环境

全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89.8

92.3

约束性

地表水达到或好于类水体比例(%

83.3

85

约束性

国家卫生乡镇数量占比(%

3

持续提升

预期性

三、织牢公共卫生防护网

(一)提高疾病预防控制能力

坚持和加强党对疾控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的部署,构建以县疾控中心为龙头,县级医院为依托,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网底的县、乡、村三级疾病防控网络,筑牢重大疾病防控的第一道防线。落实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管理服务职责,健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城乡社区联动工作机制,稳定基层疾病预防控制队伍,夯实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工作基础。

(二)完善监测预警机制

落实“四早”要求,强化“哨点”建设,充分发挥发热门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个体诊所、药店等在疫情防控中的监测预警作用。健全信息报告制度,压实各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责任,明确报告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等要素要求。健全风险评估方法和制度,提高监测分析和综合评价能力,提高潜在风险隐患的早期识别和快速报告能力。

(三)提升应急响应和快速处置能力

建立健全统一高效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体系,明确相关部门在监测预警、发现报告、风险评估、信息发布、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治等环节的职责,实现一体化管理、无缝衔接,确保指令清晰、系统有序、条块畅达、执行有力。提升医务人员早期识别和应急处置水平,完善首诊负责、联合会诊等制度和应急处置流程,提高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处置能力。完善重大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机制,科学制定应急处置预案,按照国家要求规范实施应急处置,阻断病毒从医疗废物传播的途径。分级分类组建卫生应急队伍,建立整体调动与支援机制,提升“第一时间反应、迅速到达现场、有效开展处置”能力。深入开展卫生应急知识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认知水平和预防自救互救能力。

(四)提高重大疫情救治能力

依托县人民医院,规划布局建设相对独立的感染楼或感染性疾病病区。落实综合医院传染病防治设施建设标准,加强呼吸、创伤、重症、感染、检验、麻醉等专科建设。县人民医院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并在相对独立的区域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和留观室。加强医疗机构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发挥中医疫病防治、中医紧急医学救援、县中医院作用,提升中医药应对新发突发传染病的应急与救治能力。强化应急医疗物资储备和调配,做到政府储备与社会储备相结合,生产企业、流通企业与用户储备相结合,实物储备和产能储备相结合。加强医疗机构应急物资配置,做到储在平时、用在急时。

(五)完善县域医防协同体系

推动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高效协同,探索建立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医疗机构公共卫生人员交流机制,互派专业人员交流学习。依托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高血压和Ⅱ型糖尿病为切入点,实施城乡社区慢病医防融合能力提升工程,为每个乡镇卫生院培养1—2名具备医防管等能力的复合型骨干人员。探索建立以基层医生团队为绩效考核单元、以健康结果和居民满意度为导向的考核体系,提升基层慢病诊疗、随访、健康管理全流程服务能力。推动预防、治疗、护理、康复有机衔接,形成一体化健康管理服务模式。

四、全方位干预健康问题和影响因素

以《“健康通化2030”规划纲要》(通发〔2018〕31号)为引领,以推进健康通化县建设和实施健康中国行动为目标,健全卫生健康工作的组织领导体系,完善推进健康中国行动的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形成党政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工作格局,确保各专项行动取得成效,高质量完成各阶段目标任务。

(一)推广和普及健康生活方式

1.加强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健全健康教育体系,完善县级健康科普专家库,构建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建立鼓励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医务人员参与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的积极性。深入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到2022年和2025年,全县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提升到22%和25%。推进健康促进医院建设,县中医院中健康促进工作比例不低于50%。突出加强新时代学校健康教育,持续推进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在中小学全面开设健康教育课程,切实保障健康教育时间,培养青少年学生的健康观念,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形成终身受益的健康生活方式,筑牢“健康根基”。

2.推广健康生活方式。全面实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推进“三减三健”(即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等专项行动。实施国民营养计划和合理膳食行动,倡导树立珍惜食物的意识和养成平衡膳食的习惯。推进城乡营养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提升营养健康服务的可及性,全面普及膳食营养和健康知识。开展营养健康餐厅、营养与健康学校等营养健康场所建设,强化对学校、养老机构等重点区域、重点人群营养干预。开展控烟行动,深入开展控烟宣传教育,积极推进无烟环境建设,提高控烟成效,强化戒烟服务。

3.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加强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推进公共体育场馆和学校体育场馆开放共享,提高健身步道等便民健身场所覆盖面,努力打造百姓身边“15分钟健身圈”。广泛组织开展“爽动盛夏”“乐动冰雪”等全民健身活动,打造一批群众喜闻乐见、具有鲜明特色的全民健身品牌活动,倡导主动健康理念。强化学校体育课和体育锻炼,确保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1小时以上,引导学生开展课外锻炼,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落实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探索建立“健康小屋”,打造体质监测、运动健康服务及科学健身指导相结合的健康服务体系,提高健身与健康指导服务水平。深化体医融合,建立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与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模式,推动健康关口前移,加强非医疗健康干预,建立运动处方库,提高处方应用。

(二)加强重大疾病防治

1.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控策略,完善政府主导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协调机制,继续巩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成果。提高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等重大慢性病综合防治能力,到2022年和2025年,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5.9%和15%以下。强化慢性病预防、早期筛查和综合干预,逐步将符合条件的慢性病早诊早治适宜技术纳入常规诊疗。针对35岁以上人群门诊首诊患者,积极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血压普查工作。推进在医院就诊人群中开展心脑血管疾病机会性筛查,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设置免费自助血压监测点,引导群众定期检测。推进“三高”(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共管,高血压、Ⅱ型糖尿病患者基层规范管理率达到65%以上。将肺功能检查纳入40岁及以上人群常规体检内容,推行高危人群首诊测量肺功能,提升呼吸系统疾病早期筛查和干预能力。为乡镇卫生院配备肺功能检查仪等设备,做好基层专业人员培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早期筛查和干预能力。充分发挥中医药“治未病”的优势,促进中医药服务与慢性病防治工作结合。多渠道扩大癌症早诊早治覆盖范围,开展重点癌症机会性筛查。加强口腔健康工作,重点防治龋病、牙周病等口腔常见病,12岁儿童龋患率控制在30%以内。强化死因监测、肿瘤随访登记、慢性病与营养监测体系建设,开展健康危害因素监测评估,逐步建立完善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慢性病健康管理制度和慢性病健康管理体系,推动防、治、康、管整体融合发展。

2.加强传染病、寄生虫病和地方病防控。深刻、完整、全面认识党中央确定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针政策,抓紧抓实常态化科学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措施,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坚持多病共防,加强重点传染病监测、预警和分析研判,有效应对不明原因肺炎、流感、手足口病、麻疹等重点传染病疫情。加强狂犬病、布病等主要人畜共患病防控,强化动物源性传染病的源头治理。加强艾滋病防治,落实宣传教育、综合干预、检测咨询、治疗随访、综合治理等防治措施,将艾滋病疫情控制在低流行水平。全面落实结核病防治策略,加强肺结核患者发现和规范化诊疗,提升耐多药肺结核筛查、诊疗和管理工作质量,加强重点人群结核病防控,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加大肺结核患者保障力度,推动全县肺结核发病率持续下降。全面落实病毒性肝炎各项防治措施,开展消除丙肝公共卫生危害行动。切实做好寄生虫病综合防控工作,加强环境卫生治理,及时诊断和治疗输入性疟疾病例,降低农村寄生虫病流行区域人群感染率。完善地方病防控策略,加强地方病防治机构能力建设,推进大骨节病、氟骨症、克山病患者药物治疗和社区管理,控制和消除重点地方病危害。

3.加强疫苗预防接种工作。规范有序做好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工作,加强全流程服务管理,确保接种安全,逐步提高人群接种率,建立免疫屏障。按照国家要求和我县实际适时调整免疫规划疫苗种类,推动重点人群流感疫苗接种,加强流感疫苗供应保障,开展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监测。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大力宣传预防接种对保护儿童健康的重要意义,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不低于90%。加强预防接种单位冷链系统和信息化系统建设,实现疫苗全程可追溯。

(三)完善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

1.促进心理健康。加大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心理健康意识,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和应对常见精神障碍及心理行为问题,促进心身共同健康。健全社会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加强心理援助热线建设与宣传,为公众提供公益服务。加强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干预,政法、卫生健康、民政等部门建立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热线服务、心理评估、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等衔接合作的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服务模式,将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纳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提高精神卫生服务能力。政法、卫生健康部门会同公安、民政、司法行政、残联等部门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多渠道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落实严重精神障碍等重点人群救治救助综合保障。优化精神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常见精神障碍规范化诊疗能力,协调上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与县、乡镇(街道)建立远程医疗服务模式。

(四)加强影响健康的环境问题治理

协调相关部门加强环境健康管理。深入开展污染防治,到2025年,重污染天数比例控制在0.7%以内,基本消除劣V类国控断面和黑臭水体。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到2025年,全面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85%。强化餐饮业油烟监管,餐饮服务场所、机关、学校食堂等按规范要求安装和使用油烟净化器。持续推进城市清洁取暖,稳妥有序推进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居民生活散煤替代。加强医疗机构内部废弃物源头分类和管理,完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并覆盖农村地区。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的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加强与群众健康密切相关的饮用水、空气、公共场所等环境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评价。普及环境健康知识,提升居民环境与健康素养水平,营造全社会关心、参与环境健康的良好氛围。

(五)维护食品药品安全

1.强化食品安全标准与风险监测评估。加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宣传贯彻、指导及跟踪评价。完善食品安全标准网,开展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工作体系和食品安全技术支持体系,提高食品安全标准和风险监测评估能力,全面提升食品污染物风险识别能力和食源性疾病溯源能力,加强重点人群和场所的食源性疾病和高危食品的监测、预警。

2.保障药品质量安全。认真执行地方药品标准,落实《吉林省中药材标准》《吉林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吉林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落实药品分类管理制度,构建全生命周期监管体制,加强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实现药品重点品种使用全过程可追溯、可监管。严格疫苗监管,加强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提升疫苗不良反应监测能力。稳步分类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加强与医疗管理、医保管理等衔接。

(六)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1.全面推进卫生城镇和健康城镇建设。进一步推进卫生城镇建设进程,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推进健康城市建设,加强指导和评估,提升建设水平,打造健康支持性环境。广泛开展健康街道、健康乡镇和健康细胞(健康村、健康社区、健康企业、健康机关、健康学校、健康促进医院、健康家庭等)建设,提升建设数量和质量。

2.改善城乡环境卫生。统筹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完善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有效提升城乡环境卫生质量。加强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以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核心,推进生活垃圾资源化回收再利用。加强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工程设施建设。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和村庄保洁长效机制,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推进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治理病媒生物孳生环境,适时采取专业防治措施,有效控制病媒生物密度。

3.完善社会动员机制。大力开展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强化健康科普,提升群众防病意识和健康素养,进一步提升传染病和慢性病防控水平。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等陋习,推广文明餐桌、光盘行动、分餐公筷、垃圾分类投放等文明卫生习惯。进一步探索实践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周末大扫除等有效经验,推动爱国卫生运动融入群众日常生活。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义务劳动、志愿服务等形式,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爱国卫生运动。

五、全周期保障人群健康

(一)提高生育水平

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依法组织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释放生育政策潜力。继续做好生育保险对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待遇等保障的宣传,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生育医疗费用保障,减轻生育医疗费用负担。落实生育登记制度,做好生育咨询指导服务,推进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等“一件事一次办”。加强计生协会的组织和能力建设,深入实施家庭健康促进行动。深化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密切监测生育形势,科学研判人口变动态势,健全人口预警制度。依托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和全员人口库,强化人口基础数据共享利用。加强政策调整有序衔接,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完善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参与的扶助关怀工作机制,维护好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双岗”联系人制度,实现基层“双岗”联系人、家庭医生签约、优先便利医疗服务全覆盖。

(二)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

按照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制度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以家庭为基础、以社区为依托、以机构为补充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合理布局婴幼儿照护服务资源,大力推动企事业单位婴幼儿照护服务综合体建设,支持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托育机构,增加以0—3岁婴幼儿照护为重点托育服务供给,逐步提高公共场所及用人单位母婴设施覆盖率。加强对家庭照护和社区服务的支持指导,增强家庭科学育儿能力。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提供普惠托育服务,鼓励幼儿园发展托幼一体化服务。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发展,提高保育保教质量和水平。

(三)提高妇幼健康水平

1.改善优生优育全程服务。推广婚前医学检查和优生咨询指导“一站式”服务,推进免费婚前医学检查,为拟生育家庭提供科学备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增补叶酸服务,为生育困难的夫妇提供不孕不育诊治,促进生殖健康服务融入妇女健康管理全过程。到2025年,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不低于80%。实施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全面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提升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能力,提供优质的生育全程医疗保健服务。完善出生缺陷防治网络,加强产前筛查机构规范化建设,推动围孕期、产前产后一体化管理服务和诊疗协作网建设。巩固“新生儿两病”(苯丙酮尿症和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和听力障碍筛查成果,扩大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范围。到2025年,产前筛查率不低于75%,新生儿遗传代谢疾病筛查率达到98%以上。

2.加强妇女健康服务。针对青春期、育龄期、孕产期、更年期和老年期妇女的健康需求,提供全方位健康管理服务。预防为主、关口前移,坚持保健服务与临床治疗相结合,发挥多学科协作优势,积极发挥中医药在妇幼保健和疾病防治中的作用。为妇女提供宣传教育、咨询指导、筛查评估、综合干预和应急救治等全方位卫生健康服务,提高妇女健康水平。推进妇女宫颈癌、乳腺癌防治,进一步提高筛查率和筛查质量。

(四)促进儿童和青少年健康

贯彻落实《母乳喂养促进行动计划(2021—2025年)》(国卫妇幼发〔2021〕38号),开展母乳喂养、婴幼儿辅食添加等养育指导,加强爱婴医院管理,倡导母乳喂养,营造良好的社会支持氛围,降低儿童贫血患病率和生长迟缓率。实施学龄前儿童营养改善计划,推动服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加强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和服务。开展视力不良、肥胖、龋齿、脊柱侧弯等学生常见病监测与干预,以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为突破口,指导学校和家长对学生实施防控综合干预。统筹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学校卫生队伍和能力建设,加强对辖区学校卫生工作的指导。

(五)促进老年人健康

1.加强健康教育。利用多种方式和媒体媒介,面向老年人及其照护者开展老年健康宣传周、健康教育等活动,促进老年人形成健康生活方式,不断提升老年人健康素养。

2.加强预防保健。积极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提供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等服务,将老年人健康管理作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把老年人满意度作为重要评价指标。到2025年,65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65%以上。

3.加强疾病诊治。全面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医疗机构普遍建立老年人挂号、就医绿色通道,优化老年人就医流程,为老年人看病就医提供便利服务。县人民医院开设老年病科,到2022年末完成科室建设并投入使用,2025年达到医疗水平、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开展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活动。养老机构中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与签约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双向转诊制度,严格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出入院标准和双向转诊指征,为老年人提供连续、全流程的医疗卫生服务。鼓励面向医养结合机构的远程医疗建设。

4.加强康复护理和长期照护服务。探索建立从居家、社区到专业机构的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模式。稳步建立长期照护保险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扩充照护服务队伍,探索建立护理转移机制,鼓励具备条件的养老机构承接医疗机构中需长期照护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

5.加强安宁疗护服务。推动相应医疗卫生机构、具备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开设安宁疗护病区或床位,开展安宁疗护服务。

6.加强医养签约合作。按照方便就近、互惠互利的原则,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签约合作,双方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合作内容、方式、费用及双方责任,签约医疗卫生机构要在服务资源、合作机构等方面积极予以支持。

(六)加强职业健康保护

1.强化职业健康监管。健全县乡两级职业健康监管体系,提升监督执法人员专业能力和执法水平,强化职业健康监管执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对职业病危害高风险企业实施重点监管。深入开展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压实各方责任,做好职业病危害源头防控。推进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支持和激励企业加强职业健康管理、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改善作业场所劳动条件。

2.加强职业健康风险管控。加强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估,扩大主动监测范围,到2025年,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85%以上。开展尘肺病病人筛查和新兴行业及工作相关疾病等职业健康损害监测。构建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分级、预测预警体系,健全用人单位职业健康信息及风险评估基础数据库,完善监测工作与用人单位整改、监管和执法的有效联动机制,加强数据综合分析和应用,提升风险管控效能。

3.完善职业病诊断和救治保障。落实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制度,进一步优化诊断鉴定程序。强化尘肺病等职业病救治保障,实施分类救治救助,对未参加工伤保险且用人单位不存在或无法确定劳动关系的尘肺病患者落实基本医疗保障。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尘肺病患者,及时纳入救助范围。

4.大力实施职业健康促进。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深入开展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机构和学校等活动,全面提高劳动者职业健康素养。持续推进“职业健康达人”活动,倡导健康工作方式,提升工作相关的肌肉骨骼疾病、精神和心理疾病等防治知识普及率。鼓励用人单位开展职工健康管理,加强职业健康管理队伍建设,提升企业职业健康管理水平。深入推进“健康企业”建设,建设一批具有广泛示范引领性的健康企业。

(七)保障相关重点人群健康服务

1.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在保持现有健康扶贫主要政策总体稳定的基础上,优化调整支持政策,建立防止因病返贫动态监测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健康帮扶机制,从重点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转向提升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从集中资源支持健康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健康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到2025年,农村低收入人口基本医疗卫生保障水平明显提升,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逐步完善;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设施条件进一步改善,服务能力和可及性进一步提升;重大疾病危害得到控制和消除,卫生环境进一步改善,居民健康素养明显提升;城乡、区域间卫生资源配置逐步均衡,居民健康水平差距进一步缩小;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持续巩固,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空白点”持续实现动态清零。

2.维护残疾人健康。将残疾人健康管理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持保障签约医生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等个性化签约服务,维护残疾人平等就医权利。加强残疾人心理健康服务,关注残疾妇女健康。加强和改善残疾人医疗服务,完善医疗机构无障碍设施,为残疾人提供就医便利。继续实施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加强各类残疾人康复机构建设,适配安全适用的基本型康复辅助器具,满足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需求。继续推进防聋治聋,提升耳与听力健康水平。

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一)构建高质量发展诊疗服务网络

全面提升县域综合服务能力,深入推进紧密型医疗服务共同体建设和体制机制改革,在县域推广临床服务、急诊急救新模式,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将帮扶力量下沉至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积极引导各基层单位开展新项目,探索“医疗和公共卫生融合”的新模式,完善智医助理、全员人口、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基础资源等核心数据库,将县疾控、县妇幼、县结防三家专业卫生机构纳入医共体,将“防病与治病融为一体”,加强医防融合,充分发挥医疗资源集合效能,不断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和家庭医生(团队)健康管理服务,确保村级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

(二)推动形成分工协作就医秩序

完善分级诊疗工作机制,明确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在相关疾病诊疗中的职责分工、转诊标准和转诊程序,形成连续通畅的双向转诊服务路径,促进区域合理就医。按照疾病分级诊疗技术方案和入出院标准,引导有序就医。推动实现大病重病在本省、市解决、常见病多发病在本县解决、头疼脑热等小病在乡村解决。推进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服务发展。积极增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供给,完善服务内容,优化服务方式,落实保障措施,提高服务质量,稳步扩大服务覆盖范围。

(三)深化相关领域联动改革

推广三明医改经验,跟踪评估工作进展。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推动DRG/DIP支付方式改革,逐步实现统筹地区、医疗机构、病种、医保基金全覆盖。强化药品供应保障能力,全面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强化短缺药品监测机制。开展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稳步扩大采购范围,落实集中采购医保结余资金留用政策。科学设置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启动条件、触发标准及约束条件,符合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深化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改革,科学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实施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强化公益属性,健全考核机制。

(四)健全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制度

健全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医疗卫生综合监管体系,加强服务要素准入、质量安全、公共卫生、机构运行、基本医保基金、养老托育服务和健康产业等的监管。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在依法执业、规范服务、提升质量和安全、行风建设等方面的主体责任,全面实行综合绩效考核评价。完善医院评审评价事中事后机制,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医院评审和专项评价相结合的医院评审评价体系。积极培育医疗卫生行业组织,在制定行业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规范执业行为、维护行业信誉、调解处理服务纠纷等方面更好发挥作用。

七、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

(一)优化医疗服务模式

1.全面推行预约诊疗和日间服务。医疗机构建立健全预约诊疗制度,全面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和检查检验集中预约服务,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等服务。推动县医院日间手术等服务常态化。

 2.推广多学科诊疗模式。针对肿瘤、疑难复杂疾病、多系统多器官疾病等,推动开展多学科联合诊疗,探索建立健全多学科诊疗相关制度。鼓励将麻醉、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病理、药学等专业技术人员纳入多学科诊疗团队,探索心脏中心、神经中心、肿瘤中心、中医学科等综合学科发展模式,促进专科协同发展,提升疾病综合诊治水平。

3.创新急诊急救服务。继续推进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新生儿和儿童救治中心“五大中心”建设,为患者提供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和一体化综合救治服务,提升重大急性疾病医疗救治质量和效率。推动院前医疗急救机构与各中心形成网络,实现患者信息院前院内共享,构建快速、高效、全覆盖的急危重症医疗救治体系。

(二)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

1.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进一步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加强县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加强各类质控组织、专业化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建立完善医疗机构院感监测体系,逐步拓展到乡镇卫生院。

2.加强临床路径管理。全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完善疾病诊疗规范和技术指南,逐步将药学服务、检查检验服务等纳入临床路径管理。

3.优化护理服务。健全护理服务体系,增加护士配备。强化基础护理,实施“以病人为中心”的整体护理,开展延续护理服务。在医疗联合体内推进优质护理服务下沉,通过培训、指导、远程等方式,将优质护理、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延伸至乡镇卫生院。

4.加强临床合理用药。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以抗菌药物、抗肿瘤药物、其他重点监控药物为重点,加强用药监测和合理用药考核。以临床需求为导向,推进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发展药学服务,发挥临床药师作用,开设合理用药咨询或药物治疗管理门诊,开展精准用药服务。

5.加强平安医院建设。加强医院安保力量和设施建设,推进“人防、技防、物防”达标,按要求设立警务室,完善警医联动机制,加强数据共享和联动处置。建立健全涉医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伤害医务人员的暴力犯罪行为,保护医务人员安全。

6.提升医疗卫生机构安全防范能力。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标准和管理规范,制定应急预案,开展培训和演练,重点加强治安消防、用火、用电、燃气、电梯、危化品等重点部位和基础设施设备的风险排查和巡查督查,消除安全隐患,严肃责任追究。落实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深入开展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推进医疗机构安全生产智能化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组织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地震灾害风险隐患排查。

八、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一)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健康服务中的特色优势

依托县中医院中医特色重点医院,优化功能布局,持续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做优做强中医优势专科专病,培养学科带头人和骨干人才,推动中药制剂开发应用和中药新药创制,以名科、名医、名药打造中医特色突出、临床疗效显著、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实施中医药健康促进行动,推动县中医院治未病科室建设,鼓励家庭医生提供中医治未病签约服务,强化中医药在疾病预防中的作用。加强乡镇中医馆大力推广应用中医适宜技术,全面提升中医医疗服务能力。实施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推动中医药文化进校园,在中小学进一步丰富中医药文化教育。力争到2025年,将我县创建成为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

(二)夯实中医药高质量发展基础

加强中医药古典医籍精华保护与研究利用,加强名老中医学术经验、老药工传统技艺等中医药传统知识活态传承。推进中医药科技创新与联合攻关,基于经典名方、名老中医经验方、院内制剂等开展中药新药研发。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推进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中医专业医学生项目。加强全科医生和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继续推进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转岗培训,持续加强全县中医全科医师队伍建设。

九、做优做强健康产业

(一)促进公立医疗机构和非公立医疗机构协调发展

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与政府办医疗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医疗服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合作,按照平等自愿原则组建专科联盟。鼓励有经验的执业医师(中医师)开办诊所。增加规范化健康管理服务供给,发展高危人群健康体检、健康风险评估、健康咨询和健康干预等服务。加强对社会办医的日常监管,促进规范发展,提高综合竞争力。

(二)发展健康服务新业态

促进健康与养老融合,推动老年健康与养老、养生、文化、旅游、体育、教育等业态深度融合,创新发展健康咨询、紧急救护、慢性病管理、生活照护等健康养老服务。促进健康与旅游融合,发挥中医药资源和绿色生态资源优势,开发集医药康复理疗、养生保健、文化体验于一体,具有“通化元素”的中医药健康旅游产品。促进健康与互联网融合,持续推动互联网诊疗、互联网医院快速健康发展,丰富人工智能、5G、区块链、物联网等新兴信息技术应用场景。促进健康与食品融合,依托长白山资源和通化县特色农产品,发展绿色食品、休闲食品、保健食品、有机食品等各类健康产品,加快特殊膳食、营养配餐药膳等特色功能食品产业的培育与发展。

十、强化健康支撑与保障

(一)完善人才培育体系

搭建人才培育平台,吉大一院、二院、三院等建立长期稳定学习交流合作关系,定期聘请知名专家来我县坐诊和辅导培训,充分利用国内外知名通化籍医学专家援乡情怀和专业特长,回乡培育人才。强化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培养培训,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生免费培养,推进“县聘乡用、乡聘村用”工作机制,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输入卫生健康人才。开发退休医务人员人力资源,支持县、中两家医院在职或退休医师到乡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或开办乡村诊所,加强乡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实“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计划”,推动乡村医生队伍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力争到2025年,乡村医生中执业(助理)医师比例达到45%左右,不断充实乡村卫生健康人才队伍

(二)加快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

加快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和大数据应用发展,规划建设县乡两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推动以县级医院为主的医院信息系统集成建设,加快实现行业信息化整合与互通共享。全面提升医院“互联网+信息化”水平,大力发展远程医疗,重点推进医疗联合体和医疗服务共同体信息化建设,加强业务协同。广泛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推动互联网医院建设、人工智能应用和智慧健康惠民便民。坚持网络信息安全与信息化建设“三同步”,切实加强信息安全体系建设。

(三)健全卫生健康领域法治体系

全面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等法律法规,在卫生健康系统开展“八五”普法宣传活动。强化依法行政能力,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合理扩大审批备案、告知承诺范围,创新应用“互联网+政务服务”。

(四)积极谋划项目建设

聚焦县域公共卫生短板,积极谋划新项目,争取上级资金支持。重点谋划推进通化县人民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通化县中医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等项目建设。围绕城市建设发展的新形势,从医疗供需实际和医疗卫生资源现状出发,综合考虑区域辐射、人口集聚等因素,不断改善通化县整体医疗服务环境,推动医疗卫生机构提升服务水平,改进服务质量,进一步满足通化县城区人民对健康生活的需求,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疗,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同时,积极推动通化县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进一步优化县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依托现有乡镇卫生院,对标二级综合医院服务能力,打造县域次医疗中心,不断提升乡镇卫生机构单体规模和服务辐射能力,分担县级公立医院部分功能任务,辐射带动周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为全县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夯基筑台。

十一、强化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卫生健康发展事关民生福祉和经济社会全局,要切实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领导,强化政府责任,推动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加大资源配置,全力推进规划落实。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目标,推进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二)动员各方参与

将卫生健康工作纳入基层治理,注重发挥群团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重要作用,调动各企事业单位、学校、村(社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相关部门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向公众提供多样化的健康科普、疾病预防保健等服务,引导群众主动落实健康主体责任、践行健康生活方式。

(三)加强宣传引导

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维护和促进人民健康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方针政策,宣传全面推进健康通化县建设和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加强正面宣传和典型宣传,增强社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普遍认识,争取各方面的有力支持,保障规划有效实施。大力弘扬和践行卫生健康职业精神,深入开展职业精神宣传推介专题活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健康通化建设的良好氛围,营造全社会尊医重卫的良好风气。

(四)严格监督评价

健全卫生健康规划体系,加强上下级规划衔接。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做好规划任务分解,明确责任主体、细化工作举措、层层抓好落实。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年度监测、中期和末期评估,及时发现并统筹研究解决实施中的重要问题,确保规划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