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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22200007952058180/2024-01256
分      类: 公示公告;综合政务(其他) ;  方案
发文机关: 通化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2月27日
标      题: 2024年通化县社保局开展“月月都是普法宣传月”活动的实施方案
发文字号: 通县社保字﹝2024﹞4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2月29日
索 引 号: 122200007952058180/2024-01256 分  类: 公示公告;综合政务(其他) ; 方案
发文机关: 通化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2月27日
标  题: 2024年通化县社保局开展“月月都是普法宣传月”活动的实施方案
发文字号: 通县社保字﹝2024﹞4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2月29日

各科室:

  根据《通化县关于开展2024年“月月都是普法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通县法办发〔2024〕1号)要求,切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八五普法规划”的贯彻落实,努力实现月月都是普法宣传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工作内容和要求,进一步落实普法内容、普法措施、普法责任,强化法治宣传教育责任,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为推进全县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日常宣传与主题宣传相结合。广泛开展日常普法宣传,把握特殊时段和节点,及时开展社会关注、公众需求的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二)坚持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根据各科室工作职责,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到社保日常工作的各环节和全过程。积极承担面向社会的普法责任,增强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推动全民守法。

  (三)坚持创新发展与增强实效协同。适应时代发展的新要求和普法对象的接受能力,不断创新普法理念、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积极推动各项普法责任的落实,切实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主要任务

  (一)突出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内容专题学习,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论述新要求,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结合党建学习切实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充分发挥法治在社保日常工作中的规范、保障和促进作用,全面营造遵法学法的社会氛围。

  (二)全面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将宪法学习放在首位,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确定的理念和原则,学习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学习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使宪法精神内化为依法行政的行为准则。推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制度化常态化,提升全局宪法意识,推动宪法精神深入人心、落地生根。

  (三)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基本要求,明确党章、准则、条例等内容作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的重点,使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作为根本遵循。重点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2023年12月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一些准则》等各项党内法规,规范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行为,加强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做到积极普法,人人懂法,提高法治观念。

  (四)重点学习宣传社会保险领域的法律法规。认真学习《社保经办条例》等行政法规,深化“双百共建”活动,着眼于扩面参保发展战略,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双报到”等活动,面向全社会强调全民参保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五)深化依法管理。深化普法与法治治理有机融合,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的精神实质,牢牢把握法治建设正确方向,扎实推进社会保险基本公共服务法治化、均等化,把对法治的尊崇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法治思维、落实工作的法治方式,有序引导社会大众参与我局各险种业务经办各个环节,强化法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

  四、时间安排

  (一)社保政策宣传活动(1月-3月)

  坚持党建引领,摸实情出实招,多措并举推进社保征缴工作,开展“社保服务进万家”等政策宣传活动,提升社保政策普及面,进一步推进参保扩面工作,向群众宣传城乡居民医保和养老政策,详细解答缴纳渠道、缴费期限、缴费标准和待遇等疑问,为企业和参保对象答疑解惑。

  (二)国家法律法规集中宣传行动(4月-6月)

  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信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开展线上线下集中宣传,通过组织“宣传月”、“宣传周”和专题宣传等形式,在社保经办大厅张贴宣传横幅、设立LED滚动屏等,并在官网和公众号上按时发布普法知识点,提升群众法治思维,形成人人懂法的社会氛围。

  (三)社保基金安全宣传行动(7月-9月)

  结合社保基金安全活动,向群众宣传解读社保基金监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社会保险政策,提高广大群众对社保基金反欺诈相关政策知晓度。同步开展社会保险政策以及社保基金反欺诈宣传志愿服务活动,活动通过宣传手册等方式,向群众宣传解读社保基金监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社会保险政策,提高广大群众对社保基金反欺诈相关政策知晓度,营造“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的浓厚氛围。

  (四)宪法宣传行动(10月-12月)

  结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构筑多方位、立体式宣传格局,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充分利用本单位微信公众号、官网等平台,组织开展集中普法宣传,在宪法日组织职工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障我局普法工作顺利实施,成立通化县社保局普法宣传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普法宣传的调度、管理、协调和安排等日常工作。

  (二)结合工作实际。把学习宣传活动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结合;把普法学习宣传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密结合;把法治学习宣传与社保业务工作有机结合,使开展业务工作的过程成为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

  (三)坚持协调配合。各科室、部门要切实担负起责任,认真组织开展普法工作,及时总结上报普法情况,每月宣传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向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报送普法工作信息,每年6月15日前报告半年普法工作情况,每年12月15日前报告本年度普法工作情况。

  通化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