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通化聚鑫经济开发区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的收费和减免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七部分组成,内容涵盖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电子版可在通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通化聚鑫经济开发区公开联系方式:电话:0435-5230155,邮编:134100,地址:通化县同德路2777号。
一、基本工作情况
2018年,聚鑫经济开发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一系列重要部署,立足全区工作实际,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创新载体、狠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很大进步。
(一)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人员配置。
1.领导体制。成立领导小组,由党工委副书记吴春岩任组长,党办主任王志建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办,主任由党办主任王志建兼任,主要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管理、组织、监督和协调,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2.人员配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党办牵头,各局办配合落实,具体工作开展设有专职人员1名,兼职人员2名。
(二)科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按照“科学编制、由近及远、重点梳理”的原则,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依据,完善了《通化聚鑫经济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程序、组织实施和检查监督等各个环节予以了明确,确保各个环节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个选项,要求必须按照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和国家有关保密规定,根据文件内容对“信息公开选项”进行选择。
(三)着力加强督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措施贯彻有力。
按照中央、省和市的一系列重要部署,结合开发区的具体工作安排,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督检落实工作,确保按时高效地向公众提供各种政府信息。同时,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一些好的意见建议,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组织专兼职人员参加学习培训1人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8条。
(二)公开的内容
在全部公开信息中,政策法规类信息47条,占47.9%,规划计划类信息有8条,占8.1%。其他信息类(含通知公告)有43条,占44%。
(三)公开的形式
1.网上公开。开发区发布政府信息主要依托门户网站。
2.公共查阅点。7个村设有查阅点,开发区查阅点安排在档案室,可以进行电子信息查阅和纸质档案查阅。今年已保存纸质档案件1100余件,接待查询100余次。
(四)公开的及时性
文件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数量比例为100%。
三、回应解读情况
充分利用公开各科室电话回复社会关注问题,利用县网站回复问题8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聚鑫经济开发区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聚鑫经济开发区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聚鑫经济开发区没有因依申请公开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七、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开发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增强公开实效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定问题:一是对部分信息是否可以公开、信息公开范围、公开程度把握不准;二是公开内容尚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大众需求,公开的便民性有待提高。
2019年,开发区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条例》规定以及上级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密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继续强化公开意识,切实提高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公开工作主动抓、坚持抓的自觉性。正确把握和处理公开与例外、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通化聚鑫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