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照上级编制公布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的部署和工作要求,现公布经开区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采用数据起始时间为2023年1月1日,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报告单位办公地址:通化县快大茂镇同德路2777号,邮政编码:134100,联系电话:0435-5231466。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68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31条。政府新闻专栏公开各类信息3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经开区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和相关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经开区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了四次自检自查,查漏补缺,两次进行网络日常运维,对23处网站错误表述进行了修改;开展了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评估工作,严格按照评估指标要求,对本区政府信息工作进行了综合评价;在政府网站新闻栏目方面,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栏目的宣传作用,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更新发布工作动态,进一步拓宽了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加大了政府信息发布力度,提高了社会公众政务信息知晓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在通化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中经开区信息公开专栏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基础平台、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履职依据、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咨询电话7个信息公开专题。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广泛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促进我区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有效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经开区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行政办,负责对全区政府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和检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部门承担、有专人负责。加大学习培训力度,把政务公开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集中学习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学习内容,切实增强依法依规公开意识。
二是积极主动公开。建立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严格遵守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原则,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功能,紧紧围绕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各个环节,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增强了公开工作实效。
三是提升公开意识。组织开展了三次集中学习,分管负责人主动带头深入学习有关政府诚信、《吉林省社会信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达到了一定的学习效果,不断提高我区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
(六)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上级部署,根据县里提供的26个领域,结合我区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吉林省政务服务热线反馈的问题,指导督促各局办、派驻分局全面细化、梳理本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的具体事项,形成本辖区内公开事项目录、公开对应事项信息,并做好审核把关。
二是依法依规对公开事项、时限、主体、渠道、对象、方式、层级等要素编制齐全,针对我区无行政执法权这一实际情况,对相应公开领域、依法依规不予公开的事项进行调整。
三是梳理出21个一级公开事项,147个二级公开事项,其中户籍管理领域18项、社会救助领域13项、养老服务1项、就业领域25项、农村危房改造领域16项、公共文化服务领域8项、安全生产领域13项、救灾领域15项、食品药品监督领域2项、脱贫领域9项、统计领域4项、社会保险领域3项;包括机构概述、政策文件、决策、招商引资、执行、政府信息公开、项目建设、农村环境整治、公共服务事项在内的9个特色政务公开一级事项,17个二级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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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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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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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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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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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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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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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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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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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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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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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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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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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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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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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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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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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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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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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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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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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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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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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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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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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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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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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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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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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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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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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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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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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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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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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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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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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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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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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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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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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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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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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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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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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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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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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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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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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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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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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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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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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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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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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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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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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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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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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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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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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要求了解的还不够深刻,个别干部对于政务公开相关工作的重视程度需要提升。
二是创新意识不强。本年度在上级部门的领导部署下,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的全面性和时效性、公开政府信息的规范性以及公开载体的实用性等方面还存在一些差距,营商环境相关政策发布解读和收集回应能力有待提升,优化营商环境思路及服务办法不够创新。
三是我区梳理出的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可能存在不便利、不标准、不规范的情况,在后续使用过程中会根据上级安排和各局办、公开对象的反馈及时完善修改。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审核、发布的规范化、制度化。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依法依规对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公开主体、公开层次等方面,特别是依申请公开根据经开区实际情况进行梳理调整,对各局办、公开对象的反馈及时完善修改动态调整标准目录,推动我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再提升。
二是在后续工作中要避免错字错链现象,提高报送信息的质量与数量。对于依法依规需要公开的信息,切实履行“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坚持公开向村和企业延伸,打通“最后一公里”,努力打造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协同机制。
三是向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学习,高标准地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认真创新政务公开工作的新形式、新途径、新方法,充分发挥公开栏、网络等媒体作用,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吉林通化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