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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县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04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通化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公布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的通知》(通政函〔202238号)要求,现公布通化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22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通化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站下载。通化县财政局联系方式:电话:0435-5222468,邮编:134100,地址:通化县团结路868号。

一、总体情况

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建立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制度,遵循公正、公平、合法的原则,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持续强化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干的工作机制,安排专人负责全局信息公开维护和更新,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政府信息,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主动公开。紧紧围绕财政重点工作,不断完善工作制度、细化公开内容,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社会的服务作用凡是《条例》规定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事项,都应及时、全面、主动公开。2022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条。

三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实行全过程管理,确保依申请事项及时回复。对于申请事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范畴或无法按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应主动与申请人沟通,尽量取得申请人的理解。在答复申请时,要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件,在规定时间内按照依申请公开人的要求进行了答复,依申请公开人对答复无异议。

四是严格保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按照“谁产生谁公开”的原则,各科室确定专人及时准确提供需公开的政府信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各分管领导审核公文、信息时,除对公文内容、公文格式进行审定外,还必须对其是否涉密、能否公开进行严格把关,做到层层把关,风险共担,既防止借口保密而出现该公开的事项不公开或不及时、不全面公开等情况,也防止片面强调公开而发生失泄密问题。

五是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首先,我局认真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活动,将《条例》学习列入干部职工学法计划中,采取集中和自学的方法,学习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重大意义的认识。其次,抓好查漏补缺,梳理完善考核资料。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全面、真实,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是政务公开培训工作还需要加强,整体工作水平仍需提升。下一阶段将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是及时更新公开平台数据,完善充实平台内容,科室负责人和局领导严格把关,按要求确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公开类别,确定需要公开的,尽量在第一时间内在政府网站予以公开,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时效。二是增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采集、编辑能力,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