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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2    点击数: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通化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起草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通过通化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发布如有疑问,请与通化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35-5264424;地址:吉林省通化市通化县快大茂镇同德路1399号;邮政编码:1341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县局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通化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通知及《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评的通知》的通知,不断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以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公开力度、拓展公开渠道、规范公开流程为重点,扎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为确保公开的内容更加规范、形式不断丰富,县局从动员部署、自查梳理、总结提高三步着手,依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主动公开需要对外公开的事项。2023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43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信息22 条,政务新媒体公开各类信息32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县公安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各环节工作制度,明确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细化相关部门任务分工和具体步骤,实现了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按时反馈答复。2023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1件,完成答复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3年我局全面梳理政务公开事项内容,积极公开法定内容、常规内容、重点领域工作。建立健全网站信息内容审核制度,严格执行上网信息审核制度,进一步促进县局网站信息发布及审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有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各项便民措施在门户网站上、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布并适时更新,保证内容的完整性和及时性,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及时、准确获取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大自查自纠力度。安排专人,及时自查自纠并按期整改完成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信息内容存在的问题。二是加强监督管理。完善政务信息工作机制,保障政府网站信息和政务新媒体及时有效更新。

(六)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情况

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和部署,准确及时的完成了通化县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编制和发布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335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4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通化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需改进和提高的方面。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公开方式有待进一步丰富。2024年,通化县公安局将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加强学习交流沟通,创新工作方法思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规范和细化公开内容。在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前提下,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拓宽信息公开途径积极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渠道,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形式,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速度和便捷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