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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5210135855032/2024-00636
分      类: 机关简介 ;  其他
发文机关: 通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5月15日
标      题: 通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简介
发文字号: 其他
发布日期: 2024年05月15日
索 引 号: 112205210135855032/2024-00636 分  类: 机关简介 ; 其他
发文机关: 通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5月15日
标  题: 通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简介
发文字号: 其他 发布日期: 2024年05月15日

 

通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简介 

 

    一、主要职责

    第一条  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通化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吉厅字2019〕22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通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组织起草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规范性文件;落实相关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加强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执法工作。

    (三)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四)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组织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

    (五)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落实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全县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

    (六)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促进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负责组织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完善分配激励机制,健全分配宏观调控机制;拟定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待遇标准;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选拔和培养激励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一)受理人事和劳动保障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人事和劳动保障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十二)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对外交流和合作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养老保险一科(农村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基金管理)

具体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补充养老保险等政策。

(二)落实企业职工离休退休政策及工龄、缴费年限计算政策。

(三)落实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 

联系电话:0435-5229115

)养老保险二科(行政审批办公室)

具体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企业职工离休退休政策及工龄、缴费年限计算等政策。

(二)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435-5221719

)工伤保险科(失业保险)

具体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覆盖各类用人单位和职业人群的工伤保险规章、政策和总体发展规划等并组织实施,落实多层次工伤保险体系,落实工伤保险补充保险政策,落实全国工伤保险制度建设。

(二)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吉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落实公务员参加工伤保险政策,落实有关行业参加工伤保险政策。

(三)落实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政策、标准。

(四)落实工伤预防政策,落实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五)落实工伤认定政策和管理办法。

(六)落实职工因工伤残鉴定标准和非因工伤残鉴定标准。

(七)落实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

(八)落实失业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

(九)落实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

(十)落实中央及中央下放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安置方案,牵头协调处理职工安置有关问题。

(十一)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435-5222416

)劳动关系科

具体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落实劳动关系工作体系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体系建设综合规划。

(二)规范并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和劳动用工。

(三)贯彻吉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集体合同规定》,实施规范劳动用工备案制度。

(四)负责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和集体协商规则。

(五)落实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落实行业工资收入调节政策,落实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牵头劳动关系综合性工作。

(七)牵头拟订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政策。承担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435-5227425

)调解仲裁院

具体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发展规划及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政策法规,制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及实施规范。

(三)落实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

(四)落实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协商工作,完善争议案件监测制度和风险防控机制。

(五)落实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指导协调机制,依法调处重大劳动人事争议。

(六)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队伍建设。

(七)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信息化建设、宣传等基础保障工作。

(八)负责统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工作,落实立法、普法、行政复议和依法行政各项制度。

(九)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435-5222720

)政策法规与监察(劳动监察大队)

具体职责:

(一)落实《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参与处理由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引发的突发事件。

(二)拟定劳动保障监察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实施与培训就业、人力资源市场、劳动关系、劳动标准和社会保险等业务相关的劳动保障监察。

(四)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侵害劳动者权益问题综合治理。

(五)组织开展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建设,建立欠薪等“黑名单”制度,负责查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的社会公布工作。

(六)依法承担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工作。

(七)组织开展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化建设,承担劳动保障监察统计工作,编制劳动保障监察年度报告。

(八)制定劳动保障监察员管理和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开展全县劳动保障监察行风建设。

(九)指导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队伍建设,监督、指导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十)县域内所有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资料审核、办理、收缴、返还工作。

(十一)落实普法的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二)负责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监督工作规范。

(十三)负责局机关普法、法律咨询服务、法制建设工作。

(十四)牵头组织重大政策和综合性政策问题调研工作。

(十五)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435-5223599

)职业能力建设科

具体职责:

(一)根据《职业能力建设工作政策法规汇编》,落实城乡劳动者职业能力建设基本政策及宣传工作。

(二)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落实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创业创新培训和企业新型学徒培训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落实劳动预备制度实施办法。

(三)落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制定技工院校的发展规划,组建全县技工教育集团。

(四)指导行政区域内职业培训机构、技工院校的师资队伍建设、教学建设工作。

(五)落实国家职业技能资格制度。

(六)落实职业技能竞赛政策,组织举办职业技能赛事,组织我县选手参加省级、国家级技能大赛。

(七)负责县级技能培训机构培训许可审批。

(八)落实职业技能鉴定政策。

(九)落实国家职业分类,执行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职业技能标准。

(十)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435-5223463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科、表彰办)

具体职责:

(一)落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政策。

(二)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负责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落实岗位设置、竞聘上岗、聘用合同、考核、培训、回避、交流、奖励、处分、申诉、监督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法规。

(三)建立和推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落实事业单位聘用管理和聘用合同管理政策。

(四)建立和推行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指导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工作,落实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

(五)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政策法规和工资水平正常增长机制。

(六)落实事业单位地区性津贴、岗位津贴、绩效工资制度、政策和标准。

(七)落实事业单位军队转业干部、新录用(聘用)人员和调动人员工资待遇政策,落实受处分处罚、受表彰奖励人员工资待遇政策。

(八)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制度、政策法规,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制度、休假制度和假期工资待遇等政策。

(九)落实机关工勤人员备案管理、考核规定。

(十)承担县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435-5222977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具体职责:

(一)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综合工作,指导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

(二)负责职称综合管理工作,落实职称管理和服务政策法规。

(三)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

(四)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五)参与专业技术人员统计工作。

(六)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申报工作。

(七)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435-5225133

)人才科(考试中心)

具体职责:

(一)负责全县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的政策和计划制定、组织实施工作。

(二)落实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和培养、评价、选拔、使用、表彰、人才引进、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2.0版)等政策措施。

(三)负责全县人才资助项目管理工作。

(四)负责人才的统计、分析工作。

(五)负责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

(六)配合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等工作。

(七)负责专家和博士站工作。

(八)负责副高级以上人才培养服务。

(九)基层项目申报、考核等工作。

(十)负责吉聚人才大厅等工作。

(十一)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435-5228966

(十一)党务办公室

具体职责:

(一)组织学习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宣传思想教育活动及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二)负责党组织建设,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

(三)协助纪检组对本单位党的纪律监督工作,依据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职责。

(四)组织对本单位所有人员进行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协助上级组织对本单位领导干部进行年度考核。

(五)执行人事管理制度规定、提出干部调整建议、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负责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

(六)负责党员日常管理发展工作。

(七)负责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工委及统战等工作。

(八)负责离退休干部日常管理工作。

(九)协调承办提案建议落实。

(十)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435-5222090

十二)财务管理科

具体职责:

(一)拟订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二)负责本单位预决算管理和执行工作。

(三)监管本单位专项资金管理等工作。

(四)配合本单位国有资产等管理。

(五)配合本单位政府采购等工作。

(六)配合上级审计和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七)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435-5220536

(十三)行政办公室

具体职责:

(一)综合协调局内重要政务、事务。

(二)负责文件运转和管理、文电处理等工作。

(三)负责文印、信息、机要、安全保密、会务、文书档案、机关事务等工作。

(四)负责信访协调工作。

(五)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435-5222345

十四)行风建设办公室(信息中心)

具体职责:

(一)落实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落实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工作。

(三)负责落实全国、省、市社会保障“一卡通”工程建设工作,负责通化县社会保障卡应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社会保障卡线上服务平台建设应用。负责通化县社会保障卡发行应用管理工作。

(四)组织开展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与相关部门的信息交换与共享工作。

(五)落实全国统一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信息系统建设。

(六)承担全县联网的组织实施和运行维护工作,承担本局网络运行管理工作。

(七)在省厅领导下落实省厅网络安全方案、标准规范和相关规章制度,组织网络安全检查、评估。承担局本级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工作。

(八)指导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

(九)负责对局本级办公自动化系统和全国、省、市视频会议系统提供技术支持服务。

(十)具体落实部、省、市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要求,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承担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综合管理局办公内网工作。

(十二)负责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三)负责全局行风、营商环境建设,深入研究行风建设中存在问题及原因,组织修订完善相关规定,开展窗口学习教育培训,打造人社服务品牌。

(十四)组织局内部控制、内部审计工作。

(十五)参与搭建人力资源信息平台。

(十六)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435-5226987

项目一组

具体职责:

(一)创办数字文创产业园(创业就业基地)

(二)开发人力资源回归大数据指挥平台

(三)组建域外引才机构

项目二组

具体职责:

(一)组建技工教育集团。

(二)培育灵活用工骨干企业

(三)组建10-15个社会组织性质的人力资源服务组织。

 

三、通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分工

   孙克方 

职务:党组书记局长、机关党支部书记负责全面工作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1:30,13:30-16:30(夏令时);8:30-11:30,14:00-17:00(冬令时)  

联系电话(办公室):0435-5232999

 

  李辉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科室:党务办公室、人才科(考试中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科、表彰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财务管理科、档案中心、项目一组

 

 

  林宏 

职务;党组成员

分管科室:政策法规与监察劳动监察大队)、行政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1:30,13:30-16:30(夏令时);8:30-11:30,14:00-17:00(冬令时)  

联系电话(办公室):0435-5225931

 

 

  李墨翰 

职务:党组成员、就业服务局局长

分管科室:行风建设办公室(信息中心)职业能力建设科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人力资源回归办公室)就业服务局、项目二组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1:30,13:30-16:30(夏令时);8:30-11:30,14:00-17:00(冬令时)  

 

  王璇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科室:养老保险一科(农村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养老保险二科(行政审批办公室)工伤保险科(失业保险)劳动关系科调解仲裁院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1:30,13:30-16:30(夏令时);8:30-11:30,14:00-17:00(冬令时)  

 

  崔丞

党组成员、纪委监委驻人社局纪检组长

在人社局不具体分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