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通化县司法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02    点击数:

 

通化县司法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通化县司法局办公室起草。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采用数据起始时间为2024年1月1日,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通过通化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发布。如有疑问,请与通化县司法局政务公开科联系(地址:吉林省通化市通化县东安街道同德路1233号,邮编:134100,电话:0435-5222207,传真:0435-521709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通化县司法局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4年通化县司法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信息39条,通过政务新媒体主动公开信息89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我局没有收到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司法局以公开制度为抓手,不断拓宽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优化公开程序,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严谨、及时、准确。继续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认真梳理和统筹,进一步规范和细化公开的内容、形式和要求,对信息公开的操作流程、公开范围和渠道以及各科室的工作职责进行规范和明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无。

(五)监督保障情况。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力度,司法局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成立了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集中推进和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报送工作,形成了健全的机构网络,真正做到了机构常在、人员专职,工作长期抓、主动抓,信息公开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的良好局面。

(六)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情况。2024年,通化县司法局对通化县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进行了进一步的梳理,更新了通化县律所、律师、公证员及基层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机构、人民调解员等信息,并及时在通化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试点要求,加强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有效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持续推行公开内容标准化、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通化县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这与人民群众的迫切需求相比还是有差距的,我局在丰富政策解读形式的多样性、社会公众参与度还不够高等方面仍存在着不足。

2025年,我局将多措并举,持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创新政策解读方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效。坚持服务群众为导向,以政策解读为切入点,健全政读机制,丰富解读形式,拓展解读渠道,不断增强解读实效,有效助力政策措施落实落地。

二是与公众建立更加有效的互动机制,充分利用政府开放日等活动,提高公众的参与度和信任度,同时我们也将注重加强对公共事务的讨论和沟通,建立更加合理、有效的政策和规划。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通化县司法局

2025年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