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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县商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9    点击数:

通化县商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例》规定,现公布现公布通化县商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单位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通化市2021年政务公开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通政公组〔2021〕5号),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推动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通化县商务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形势任务,监督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按照“谁产生谁公开”的原则,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确定专人及时准确提供需公开的政府信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各分管领导审核公文、信息时,除对公文内容、公文格式进行审定外,还必须对其是否涉密、能否公开进行严格把关,做到层层把关,风险共担,既防止借口保密而出现该公开的事项不公开或不及时、不全面公开等情况,也防止片面强调公开而发生失泄密问题。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

   2021年我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邮件,无相关申请公开记录。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

   严格政府信息发布审核,不断提升网站建设质量和信息发布质量,使公开信息格式更规范、内容更严谨、要素更充分、可读性更强。主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做到应公开全公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细化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和归档要求,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实行全过程管理,确保依申请事项及时回复。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

   扎实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和传播普及,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的意义、公开的原则和公开的范围,有效增强了全局党员干部依法进行政务公开的意识,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打下良好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党员干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掌握还不够精准,流于表面,不能做到活学活用。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深入学习,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最大限度地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的作用,为群众提供公开、透明、高效的社会公共服务,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自觉性和规范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