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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县住建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09    点击数:

               通化县住建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通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草。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采用数据起始时间为2025年1月1日,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通过通化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发布。如有疑问,请与通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办公地址:吉林省通化市通化县茂山街道团结路626号。邮政编码:134100。联系电话:0435-5227187。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通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更加扎实,各项工作井然有序。县住建局被通化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2022年度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

(一)主动公开情况

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38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45条。政务新媒体主动公开各类信息9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住建局收到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5件,结转下年度依申请公开0件。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规范政务公开流程,满足公众对信息的需求。为提高政务公开的透明度、规范性和便利性,县住建局严格落实通化市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印发通化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通知》,始终坚持规范公开流程,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明确了基层政务公开的内容、方式和时间要求,为工作人员提供了明确的指导,确保了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025年度政府信息清理情况:清理政务公开内容2024年(含)以前的建议提案73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标准化要求,我局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充分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电视、报纸、公示栏等平台和政务大厅窗口等场所,按时更新群众关心关注的保障性住房、危房改造、公用事业服务及城市管理等领域的相关政策和服务事项,并将办公室电话0435-5224596列入网上电话热线,安排专人对接“12345”政府热线,积极主动听取民意、切实有效回应民意,加强了与群众之间良好的沟通,不仅拓宽了已申请公开渠道,而且提高了我局政务公开透明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和规范化工作,我局健全了组织机制,成立了政务公开信息中心,明确分管领导以及专职工作人员,切实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队伍保障,形成了职责明确、协调有序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同时将政务公开纳入全局重要议事日程,持续强化政务公开队伍能力培养,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列入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不断强化宣传、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

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公开信息安全可靠。在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上,我局建立了信息来源核实核准机制,严格落实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的“三审三校”制度,即以主要领导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科室负责人和信息稿件编辑人员是直接责任人;通过层层把关,不仅有效地避免了涉密内容和个人隐私信息泄露,而且能及时地保证公开信息准确客观、导向正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6008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0

0

0

0

0

0

0

1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务公开业务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方面仍存在薄弱环节,还有提升空间。

2.信息更新不及时、不规范,部分政策文件、公告通知等信息发布存在滞后现象,人员岗位调整后未及时更新“权责清单”。

(二)问题改进措施 

1.将继续加强政府网站监管,认真梳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并按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更新发布;提高公开质量,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制作、获取、公开、保持等流程,全面提升政务公开业务水平

2.我局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布的信息时效性、规范性进行全面核查,根据政策出台、清理规范等变化情况,及时动态更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通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