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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04    点击数: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22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通化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通化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通化市通化县同德路2777号创业大厦二楼;邮编:134100;电话:0435-5224782;联系人:肖婧)。

一、总体情况

  (一)组织推动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形势任务,监督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县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主要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宣传栏等方式进行公开。按要求主动公开有关政府信息且分类清晰,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设立了公开指南和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履职依据、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等栏目主动公开农业信息,截至2022年12月31日,2022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61条。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县农业农村局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举措,摆到工作重要位置,及时回应公众关切,截至2022年12月31日,农业农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公文运转程序中,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机制。在公文运转过程中,要求起草人员拟制公文、信息时,必须按照有关要求首先确定所办公文、信息是否涉密,确定不涉密后才决定公开方式;各级领导审核公文、信息时,除对公文内容、公文格式进行审定外,还必须对其是否涉密、能否公开进行严格把关,做到层层把关,风险共担,既防止借口保密而出现该公开的事项不公开或不及时、不全面公开等情况,也防止片面强调公开而发生失泄密问题。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为扎实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和传播普及,组织机关干部集中学习《条例》,对局机关人员及办事群众广泛宣传教育。通过学习,进一步厘清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阐明了公开的原则,有效增强了局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为提高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打下良好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4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县委、县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对《条例》的宣传贯彻还不够深入,组织学习还没有覆盖全员,个别人员对《条例》的理解掌握还停留于表面,不能做到活学活用。

  为此,我局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继续加强对《条例》的宣传贯彻力度,进一步提升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能力。二是进一步细化、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不断加大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