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通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工作透明度:一是确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确保责任到岗到人;二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流程规范安全的要求,确保了信息的及时、准确、规范、安全,使政府网站发布内容做到了规范安全和更新及时。2010年,全面落实了通化县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年确定并公开政府信息98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1、主动公开信息总数。通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0年主动公开信息共计98条。
2、主动公开信息分类。按照公开目录(含指南、目录、补充公开)公开信息总数98条。其中:机构信息类11条,所占比例11%;法规公文类10条,所占比例10%;工作信息25条,所占比例25%;行政执法类信息25条,所占比例25%;人事信息11条,所占比例11%;其他信息(含指南、补充公开)16条,占16%。
3、重点公开内容。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重点公开了通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机构信息、法规公文、工作信息、人事信息等,采用在单位网站专栏、公开栏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布。
(二)公开形式
通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0年主动公开信息公开形式分为:单位网站46条。信息咨询数1665件,其中:公开电话330件,服务窗口1335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通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0年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通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0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及经费情况
(一)机构人员情况。通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设1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配备工作人员3名,全部为兼职。
(二)经费情况。全年未发生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目前,通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中,仍存在一些不足。
1.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力度还不够,县域内居民对该条例知晓和了解程度较低。
2.实行小机构、大服务管理模式,缺乏专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细化和专业化程度不高。
针对这些问题,通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1. 加强各种形式的宣传,努力营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2.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工作水平,提升专业化程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评估办法的考核指标体系,激发工作人员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0一一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