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通化县政府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通化县文化新闻出版和体育局2010年度信息公开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截止日期为2010年12月31日,于2011年3月16日对本报告予以公布。
一、概述
2010年县文化新闻出版和体育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0年度文化新闻出版和体育局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共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条,其中,政务公开信息2条,文化信息4条,体育信息8条,市场管理信息1条,旅游信息3条。主动向社会公开此类信息,极大地方便了人民群众对文化、体育、旅游、市场管理等方面最新动态的了解。
三、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0年文化新闻出版和体育局在办理申请公开工作中,均未向申请人收取费用。
四、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0年文化新闻出版和体育局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开展工作,主动、及时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没有因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1. 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有关决策、规定的草案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2. 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重视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适合社区、农村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不够丰富。
(二)改进措施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要把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人员,切实做到领导到位、人员明确。
二是加强学习和培训。加强全局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是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的作用。
四是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