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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5    点击数: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通化县卫生健康局综合科起草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部分组成。报告采用数据起始时间为2023年1月1日,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通过通化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发布。如有疑问请与通化县卫生健康局综合科联系办公地址:吉林省通化市通化县茂山街道团结路557号。邮政编码:134100。联系电话:0435-5230009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通化县卫生健康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建立健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扎实,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83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120条。政务新媒体主动公开各类信息6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度无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卫健局为加强政务公开信息管理,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通知及相关要求,学习《条例》中各项内容,严格按照“先审后发,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的细节”的原则,避免“保密审查制度不落实”“审核审批程序不规范”“审查不严格”等易忽视的小问题,防微杜渐,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管理,确保政府信息管理的长效性、时效性和专业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标准发布本级及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相关内容。在卫健局专栏内,发布公共卫生领域的各类监督检查信息内容。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持续做好卫健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卫健系统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成立卫健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综合科,由局综合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目前我局所公开的政府信息均为主动公开,设有专职管理人员,日后工作中将会加大对目录的维护、信息的分类、信息的质量、信息的更新等方面的核查,确保主动公开的内容及时、准确。按照2023年度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核指标完成了政务公开领域绩效考核佐证材料上传工作

(六)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情况  

完成了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编制及发布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94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未主动及时公开政府信息问题具体表现在:未按照《条例》第五条规定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公开政府信息,专栏内容更新不及时,而是“挑选式”发布信息未按照《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在“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导致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公开发布的信息量少于单位实际产生的信息量

2.对政务新媒体管理不力。问题具体表现在:未按照《通化县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制度》(通政办发〔2022〕5号)要求,加强对本系统政务新媒体的建设和管理,导致实名认证的政务新媒体长期不更新,严重影响群众解决问题的进度和参政议政的积极性。此外,部分政务新媒体的更新内容“良莠不齐”“错字连篇”,也暴露出审核机制、监管机制不健全等实际问题。

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仍需加强,问题具体表现在:人员不固定,针对《条例》的具体内容掌握不够扎实。

(二)问题改进措施

1.加大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审核监管力度。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条例》要求,主动并及时公开政务信息,信息发布要发前审核,格式规范,无乱版、无错字。优化卫生健康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与卫生健康工作有效衔接。

 

2.全面整顿政务新媒体按照《通化县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制度》要求,与围绕卫生健康领域重点工作,积极发布贴近民生民情、方便企业群众生产生活的优质信息;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遵守法律法规,提高对政策文件的解读能力,采取更加灵活、巧妙的方式,提高政务新媒体的亲和力和吸引力。

3.配齐配强工作人员,落实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工作联络员在编在岗、不随意变动,联络员与备案人员保持一致。在工作中开展多种形式的《条例》宣传及学习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