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县气象局
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通化县气象局起草。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采用数据起始时间为2025年1月1日,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通过通化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发布。如有疑问,请与通化县气象局联系。办公地址:吉林省通化市通化县快大茂镇长征路1888号。邮政编码:134100。联系电话:0435-5239739。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单位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省气象局、市气象局和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坚持便民利民、公开公正、依法行政的原则,强化公开监督,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宋体,小四,下同)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3条,其中:概况类信息1条,政务动态信息0条,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11条,政府网站专题发布1条,政务新媒体发布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0件。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0起。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请行政复议0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依照政府信息“先审后发,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的细节”的工作要求,为提高政府信息的规范性、安全性,我局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及时清理不规范信息。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发现的非规范性文件已完成问题整改,实现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规范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单位不断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透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增强气象工作透明度,修订完善了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明确公开内容范围,指定专人负责,并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完成通化县气象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通化县气象局机关简介等信息的公开、发布工作,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单位及时更新调整政务公开工作专班,做好全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部署,完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制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完成2025年度政务公开领域各项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务公开审查制度不够完善。问题具体表现在:由于本年度出现人事变动,导致“三审三校”制度落实过程中出现审校职责划分不明确等问题,影响了政府信息发布进度。
(二)问题改进措施
进一步完善修订本单位的审校制度,并加强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管理力度,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并制定预案,对各类政务公开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相应的对策,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流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通化县气象局
2026年1月9日
